全面推进执行信访工作法治化

2025-05-27 10:19:19

870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执行信访工作法治化,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推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执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

  《意见》分8个部分,共38条,以全面提升执行信访工作法治化为总体目标,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压实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健全执行信访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有信必复,全流程规范执行信访事项登记受理,优化办理模式,深化诉访分离,大力推动矛盾实质化解,稳慎推进执行信访终结,切实加强执行信访监督管理,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执行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健全完善重点执行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对于多次重复信访、长年无法执行、经转办交办仍无法取得实质进展的信访,充分运用交叉执行手段,着力推动重点执行信访积案化解。经交叉执行,发现原执行法院和执行干警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执行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通报批评,按照规定在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体现,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意见》提出,完善院局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工作机制,中级、基层法院领导干部应当定期接访下访,在法律框架内包案化解。院局领导应当通过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信访发现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组织解决。各级法院应当定期对辖区执行信访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梳理执行信访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执行信访预警和评估机制,通过执行信访办理及时发现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参考,切实加强执行信访访源治理。

  《意见》强调,上级法院要及时通过巡查、督导、督办等方式,运用约谈问责、一案双查等手段,切实加强对辖区法院执行信访工作的监督管理。发现下级法院在执行信访中存在落实接访即办、“有信必复”不到位,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督办意见等问题的,将对相关法院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