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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院确认劳动关系受时效限制。时效期间内权利人需积极行使权利,避免沉睡。届满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或法院不再保护,视为权利人放弃。
一、法院确认劳动关系有时效限制吗
法院确认劳动关系确实受到时效的限制。时效制度在劳动关系确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要求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
这一制度旨在督促权利人及时采取行动,避免权利的长期沉睡,一旦时效期间届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保护,这被视为权利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一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然,也存在时效中断和中止的特殊情况。
1.当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时,仲裁时效会中断,并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2.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直到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法律快车提醒,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不过劳动关系终止后,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可否调解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确实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劳动调解作为解决劳动关系纠纷的一种方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共同组成,负责调解劳动纠纷。
调解的具体程序包括:
1.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申请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
2.调解组织会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调解组织会指定调解员或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过程应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双方同意延期的情况除外;
4.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5.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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