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在婚姻关系中,房产归属问题常常引发诸多争议,尤其是婚前购房且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况。这种情况较为复杂,不同的出资方式和产权登记情况会导致房产归属有所不同。接下来,法临小编就详细探讨一下婚前购房父母出资的房产归属问题。
婚前购房父母出资的房产归属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从出资来源和登记情况来看,父母的本意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为了保障自己子女的利益。比如,小张的父母在小张婚前拿出全部积蓄为其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将产权登记在小张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即使日后小张结婚,这套房子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由该方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例如,小李的父母在小李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婚后小李和其妻子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大概率会判给小李,但小李需要对妻子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给予补偿。
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假设小王和小孙准备结婚,双方父母都出资为他们购买了一套房子,产权登记在小王名下,若没有其他约定,那么小王和小孙就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对房子按份共有。

婚前购房父母出资有借条是否算共同债务,也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并打了借条给该方子女,且房子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婚后由该方用个人财产偿还借款,那么一般认定为该方的个人债务。因为从出资和借款的主体以及房子的归属来看,都是与该方个人相关的。比如小赵的父母在小赵婚前出资买房并写了借条给小赵,房子登记在小赵名下,婚后小赵用自己的工资偿还借款,这就属于小赵的个人债务。
但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房子是夫妻共同的财产,用于购买该房产的借款也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所以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是合理的。例如小钱和小周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借条是小钱出具的,房子登记在小钱和小周两人名下,婚后两人一起偿还借款,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借条上明确表示是对夫妻双方的借款,即使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借条的约定表明了父母的出资是借给夫妻双方的,所以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
婚前购房父母出资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取决于房产的归属性质。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如前文所述该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小陈的父母在小陈婚前全款买了房并登记在小陈名下,离婚时小陈的配偶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当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离婚时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进行分割。分割时,首先计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然后根据该比例计算增值部分,再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例如小吴的父母在小吴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小吴和其妻子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判给小吴,小吴需要根据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给予妻子补偿。
对于双方父母出资的情况,若按份共有,离婚时就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若有其他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小郑与小冯的父母都出资买房,没有其他约定时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就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他们约定了共同共有,那么就可能平均分割或者按照其他约定的方式分割。
综上所述,婚前购房父母出资的房产归属、是否算共同债务以及离婚时的分割问题都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这些问题时,每个人的情况可能都有所不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比如遇到出资情况复杂、约定不明确等问题,都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