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2025-09-18 15:38:54

1045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计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危害程度预测;

  (四)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分布,并对防控性能进行分析;

  (五)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

  (六)对预评价报告中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及对策措施采纳情况的说明;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投资预算明细表;

  (八)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采购和施工。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