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中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2025-10-25 17:01:10

1007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我国法律对胎儿权益采取“特殊保护”原则,突破“自然人出生时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则,为胎儿预留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出生后的生存与发展权益。

  继承开始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权参与遗产分配。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若其配偶已怀孕,胎儿虽未出生,仍被法律“视为”已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有权与其他继承人(如父母、配偶)共同参与遗产分配。若胎儿出生时为健康活体,其之前被保留的遗产份额正式归其所有(通常由监护人代为管理)。若胎儿出生时为死体,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拟制失效,之前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需重新分配,由原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按法定继承规则平分。若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保留的份额则成为胎儿的遗产,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对胎儿利益的保护不限于继承,还包括接受赠与、侵权损害赔偿等场景。他人可直接向胎儿赠与财产(如祖父母赠与房产、存款),该赠与有效,财产由监护人代为管理。若胎儿在母体中因他人侵权行为受损(如医疗事故导致胎儿残疾),胎儿出生后有权主张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需以“出生为活体”为前提,若出生为死体,由其父母主张丧葬费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