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表示接受遗赠?

2025-10-26 1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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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赠是指立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受遗赠人是指遗赠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接受其遗赠财产的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受遗赠人可以书写一份正式的文件,在文件中清晰地表明自己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同时详细说明遗赠的相关内容,包括遗赠财产的具体情况,像房产的地址、面积,车辆的品牌、型号等,以及明确表达接受遗赠的意思。

  2、受遗赠人可向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口头声明接受遗赠。

  3、受遗赠人通过实际行为表明接受遗赠也是有效的方式。例如,受遗赠人实际占有、使用遗赠的财产,对遗赠财产进行管理、修缮等行为,都可视为接受遗赠的表示。

  律师补充: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体现了尊重遗嘱人(亦即财产所有人)意愿的原则。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如果遗嘱和遗赠的内容有冲突的话,以遗赠或遗嘱的时间为准,时间在后的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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