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支付的费用是否能在分手后要求返还,取决于这些支出的性质:
无条件的赠与:如果恋爱期间的支出是日常生活中的正常花费,符合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当地消费水平,且是为了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共同消费,通常认定为无条件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男方要求返还一般不予支持。
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恋爱期间的支出是不符合日常消费的大额支出,或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赠与的财物,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男方可以要求返还。此外,如果赠与时明确以结婚为目的,一旦目的无法实现,男方同样可以要求返还。
明确借款:如果之前有明确的借款关系,借款方在分手后主张返还,债务方应当返还。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到较大金额的支出或特殊的金钱往来,建议双方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法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