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强制调休,员工是否有权拒绝,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 休息日加班调休
一般情况: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补休。若用人单位在合理时间内(通常为半年内)安排调休,员工原则上应服从安排。此时公司有权单方决定调休,员工无权直接拒绝调休并要求支付200%的加班费。
特殊情况:若用人单位以调休为由,变相免除支付加班费的义务(如规定调休视为放弃加班费),或未履行合理提示义务(如未明确告知不调休将不支付加班费),员工可拒绝调休并主张加班费。法院通常会审查用人单位的调休安排是否合理、是否侵犯劳动者权益。
2. 法定节假日加班
法定节假日加班(如春节、国庆等)的,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调休,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费。若公司以调休替代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员工有权拒绝并要求支付法定加班费。
3. 工作日延时加班
对于工作日延时加班(超过每日8小时),实践中一般认为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安排调休,需经劳动者同意。若公司强制调休而不支付150%的加班费,员工可拒绝并主张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