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企业注销了怎么办?3步追回赔偿,注销≠赖账

2025-12-11 14: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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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工伤后企业注销了怎么办?3步追回赔偿,注销≠赖账

  “工伤刚认定,企业就注销了——赔偿是不是泡汤了?”现实中,约15%的工伤职工会遭遇这种“釜底抽薪”:企业老板眼看要赔钱,干脆注销公司,以为“公司没了,责任就没了”。但法律明确规定,企业注销前未清偿工伤债务的,股东要“连带担责”,用对3步,哪怕公司没了,也能让股东掏腰包赔偿。

  本文结合2025年最新公司法及工伤赔偿司法实践,拆解“企业注销后工伤赔偿追讨3步法”,教你锁定责任主体、收集关键证据、通过法律程序拿到赔偿,让“注销赖账”的老板无处可逃。

  一、先明确:企业注销了,工伤赔偿责任“跑不了”

  很多人以为“公司注销=债务清零”,但工伤赔偿属于“法定优先债务”,企业注销前未处理的,股东必须承担责任,这3类情况都能追:

  (一)企业“恶意注销”:股东全额赔

  如果企业明知有工伤赔偿义务,却未通知职工就偷偷注销(如伪造清算报告),属于“恶意注销”,股东要全额赔偿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2025年,张某被鉴定为工伤9级,企业未支付赔偿就注销,张某起诉股东。法院查明股东未在清算时通知张某,判决股东赔偿12万元。

  (二)企业“正常注销”但未清偿:股东在剩余财产范围内赔

  如果企业按正规流程注销,但清算时未预留工伤赔偿款,股东要在分走的公司剩余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股东分了50万,就最多赔50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三)企业“被吊销执照未注销”:仍可告企业

  如果企业只是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注销),法律上仍视为“存在”,可直接起诉企业,由清算组负责赔偿。

  二、第1步:查“注销档案”,锁定责任股东

  要追讨赔偿,先得找到“谁该担责”——通过企业注销档案,能查出股东信息、清算报告、注销原因,这是锁定责任人的关键:

  (一)如何查注销档案?

  1.线上查:登录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查询“注销信息”,打印股东名单、清算组成员信息。

  2.线下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申请查询企业“注销登记档案”,重点复印:

  -股东会决议(看谁同意注销);

  -清算报告(看是否提到工伤债务);

  -股东承诺书(是否承诺“无未清偿债务”)。

  (二)关键信息:清算报告是否“隐瞒债务”

  若清算报告中写“公司无未清偿债务”,但实际未支付工伤赔偿,说明股东隐瞒债务,可直接要求股东全额赔偿。

  三、第2步:收集“3类核心证据”,证明“公司欠你钱”

  哪怕企业注销了,也要证明“存在工伤事实+公司未赔偿”,这3类证据缺一不可:

  (一)工伤事实证据:证明“公司该赔”

  1.工伤认定决定书(人社局出具,证明属于工伤);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伤残等级和赔偿金额);

  3.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证明与原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李某只有工伤认定书,没有鉴定结论,法院无法确定赔偿金额,需补充鉴定后才支持诉求。

  (二)企业注销证据:证明“公司没了”

  1.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市场监管局出具);

  2.股东信息表(显示股东姓名、身份证号、持股比例)。

  (三)股东“过错证据”:证明“股东该担责”

  1.清算报告(若未提及工伤赔偿,可证明股东隐瞒债务);

  2.注销前的沟通记录(如向老板要赔偿的微信聊天,证明股东明知债务);

  3.股东分取公司财产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分红记录,证明股东从公司拿钱)。

  四、第3步:选对“维权途径”,向股东要钱

  根据企业注销情况,选择不同的维权途径,最快3个月就能拿到钱:

  (一)向法院起诉股东:最常用的方式

  1.起诉条件:有明确的股东信息、工伤赔偿金额、股东存在过错的证据;

  2.诉讼请求:“判令股东支付工伤赔偿XX元”(按法定标准计算);

  3.管辖法院:股东住所地或原企业所在地法院;

  4.流程:提交起诉状→法院立案(7日内)→开庭审理→判决(3-6个月)→强制执行(若股东不履行)。

  优势:可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股东的银行账户、房产,确保判决后能拿到钱。

  (二)向清算组索赔:企业注销中未完成

  若企业正在注销(清算阶段),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要求从公司财产中优先支付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优先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三)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若已对企业胜诉

  如果在企业注销前已拿到胜诉判决书,可向法院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直接执行股东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赔偿金额怎么算?和原企业存在时一样

  企业注销不影响赔偿标准,该拿的一分都不能少,以工伤8级为例:

  赔偿项目计算方式(以月工资6000元,社平工资7000元为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6000×11=66000元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个月社平工资=7000×8=56000元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5个月社平工资=7000×15=105000元

  停工留薪期工资(3个月)6000×3=18000元

  医疗费、护理费等按实际支出计算(如医疗费10000元)

  合计255000元(未扣实际支出项)

  注意:若股东分走的公司财产不足赔偿,差额部分仍可向股东追讨(恶意注销情况下)。

  六、避坑指南:这3个时间点千万别错过

  (一)企业注销公告期:及时申报债权

  企业注销前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5天,看到公告后立即向清算组申报工伤债权,避免被遗漏。

  (二)知道企业注销后1年内:起诉股东

  从知道企业注销之日起1年内起诉,超期可能丧失胜诉权(但股东自愿赔偿的除外)。

  (三)拿到工伤认定后3个月内:启动维权

  不要等企业“跑路”了才行动,拿到工伤认定后应立即主张赔偿,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七、典型案例:企业注销后,股东赔偿28万

  案情:王某在A公司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7级,月工资8000元,当地社平工资9000元。A公司未支付赔偿就注销,股东张某分走公司财产30万元。

  维权步骤:

  1.王某到市场监管局查到A公司注销档案,显示张某是唯一股东,清算报告未提及工伤债务;

  2.王某提交工伤认定书、7级伤残鉴定书、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向法院起诉张某;

  3.法院认定张某“恶意注销,隐瞒工伤债务”,判决张某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8000=104000元;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5×9000=135000元;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5×9000=135000元;

  -停工留薪期工资(4个月):8000×4=32000元;

  -合计:104000+135000+135000+32000=406000元?

  -实际判决28万:因张某分走的财产仅30万,扣除合理费用后,判决支付28万。

  结果:王某通过起诉股东,拿到了应得的大部分赔偿。

  结语:企业可以注销,但责任不能“注销”

  很多老板以为“注销公司就能一了百了”,但法律早已堵死这个漏洞——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清算义务”不会因注销消失,尤其是工伤赔偿这种涉及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债务,更会被优先追究。

  记住:只要能证明“工伤事实存在+企业未赔偿+股东有过错”,哪怕公司没了,也能向股东追讨。与其被“注销”吓退,不如赶紧查档案、找证据、起诉股东,你的每一分赔偿都有法律撑腰。

工伤8级伤残赔偿相关法条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具体内容为: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中还有其他与工伤赔偿相关法条,如第三十条涉及工伤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第三十二条涉及辅助器具费,第三十三条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及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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