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资金账户 可以保全吗

2024-07-10 10: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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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资金账户可以进行保全,但在保全和执行过程中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

  • 人民法院冻结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应当及时通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除当事人申请执行因建设该商品房项目而产生的工程建设进度款、材料款、设备款等债权案件之外,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对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监管额度内的款项,人民法院不得采取扣划措施。

  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争议点,例如对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监管账户能否保全。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登记在第三人名下,但有证据证明实际上属于被执行人的监管账户,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但需要申请方提供相应证据(如监管协议等)予以证明。

  另外,在计算是否存在超标的保全时,通常应把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保全金额视为零,因为虽然监管账户可以被冻结,但开发企业在规定情形下仍可使用账户内的资金。

  具体的保全和执行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涉及相关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款项的监管、划拨过程中需严格遵守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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