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2025-10-29 10: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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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遗赠人与扶养人需具备法定资格。遗赠人需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对遗赠财产享有完全处分权。扶养人需满足“非法定继承人”的要求,法定继承人有法定赡养义务,不能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2、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遗赠人签订协议时需自愿、无胁迫、无欺诈等情形,同时,双方需对协议内容充分知情:需清楚生养死葬的具体义务、遗赠财产的范围等。

  3、遗赠扶养协议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因“难以举证”,即便双方认可,也可能因形式不合规被认定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扶养人不履行义务的,被扶养人有权解除协议,扶养人不再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也不再补偿。扶养人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义务后,享有接受约定的遗赠财产的权利。如被扶养人无正当理由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扶养人有权解除扶养协议,被扶养人应当偿还扶养人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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