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由于学校管理失当,老师不作为,导致我儿子在宿舍吸了一年多的二手烟,4月份确诊鼻咽癌中晚期

发布时间: 2026-06-10 20:21:15
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呢?
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您好 请详细介绍一下您的案情和诉求,以便于更好为您解答!
未尽管理职责,属于校方全责,未成年人禁止吸烟的规定没落实。固定医疗证据,及时诉讼维权。有问题继续询问。
本案最大的难点在于因果关系的证明。虽然医学研究已证实二手烟是致癌物,但在法律上,要将一个特定个体的癌症归因于特定环境下的二手烟暴露,需要非常强有力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在校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如果学校未能有效管理宿舍环境,放任吸烟行为,导致学生长期暴露于二手烟中,可能构成未尽到管理职责的过错。
您好,我是京师律师事务所的,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咨询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的情况可能构成侵权责任纠纷,但维权过程将面临较大挑战,核心在于证明学校行为与您儿子患病之间的因果关系。
您好,为了提供更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叙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你好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向我进行沟通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的情况可能构成侵权责任纠纷,但维权过程将面临较大挑战,核心在于证明学校行为与您儿子患病之间的因果关系。
孩子确诊鼻咽癌中晚期,作为家长的心情非常沉痛。就您提到的“学校管理失当、老师不作为导致孩子长期吸二手烟”一事,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首先,因果关系证明是本案的核心难点。二手烟确实是鼻咽癌的危险因素之一,但要证明“长期吸二手烟”直接导致“鼻咽癌中晚期”,需要非常严谨的医学鉴定。目前医学上很难将单个癌症病例归因于单一环境因素,法院通常要求原告提供权威的病因学鉴定意见,实践中获取此类鉴定难度很大。 其次,学校的责任认定。如果学校有明确的禁烟规定但未执行,或老师发现宿舍吸烟行为却未制止,学校可能存在管理失职。您可以主张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而非直接对癌症后果承担全责。 当前可行建议: 1. 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孩子同宿舍同学的证言、学校禁烟规定、向学校反映情况的聊天记录或录音、孩子就医病历等。 2. 固定吸烟事实:尽可能找到能证明“长期”“每天”有人吸烟的证据,而非偶发行为。 3. 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就学校管理失当问题向当地教育局举报,要求行政调查。 结论:直接要求学校对癌症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诉讼风险较高。但追究其管理失职导致孩子健康权受损的侵权责任,有一定空间。建议您先咨询当地专业医疗侵权律师,评估鉴定可行性后再决定是否起诉。
把你的问题详细说一下,我给你分析。
非常理解您此刻的焦虑与愤怒。孩子在校园内长期暴露于二手烟环境后确诊鼻咽癌,这是任何一个家庭都难以承受的打击。 针对这一情况,我为您梳理了医学关联、法律维权路径和证据准备三个层面的信息,希望能为您提供清晰的行动方向。 --- 一、医学关联:二手烟与鼻咽癌的关系 1. 二手烟明确含致癌物 烟草烟雾中含有至少69种已知致癌物。当人体(尤其是免疫系统尚未发育完全的儿童)长期暴露于这些致癌物时,会引起体内关键基因发生永久性突变,导致恶性肿瘤发生的风险显著增加。 2. 二手烟暴露与鼻咽癌的流行病学证据 二手烟暴露确实会增加鼻咽癌的发病风险。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的权威研究数据显示: · 丈夫每日吸烟1-14支,不吸烟妻子患鼻咽癌的风险为不吸烟家庭的1.67倍 · 丈夫每日吸烟15-19支,风险升至2.02倍 · 丈夫每日吸烟20支及以上,风险高达2.55倍 3. 需要注意的客观事实 目前医学界普遍认为鼻咽癌是由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产生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家族遗传、EB病毒感染、以及长期食用腌制食品(如咸鱼)等环境因素。 因此,二手烟暴露是重要的致病风险因素之一,而非唯一的直接原因。这一客观事实将直接影响您在诉讼中的举证策略。 --- 二、法律维权路径:可以告谁?怎么告? (一)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学校室内外全面禁烟 现行法律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危害有明确规定: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 · 违法后果:个人在学校吸烟,可处500元以下罚款;学校管理者未尽到管理责任(如未及时制止),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二)潜在责任主体 您可以考虑以下两类主体作为追责对象: 1. 直接侵权人——吸烟者(教师/职工/学生)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核心难点:您需要证明具体是谁在吸烟,以及具体的因果关系——即该吸烟者的行为与孩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是诉讼中最具挑战性的环节 2. 未尽管理义务的主体——学校 · 法律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您好,我是成都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涂伟律师。
学校是有管理责任,但在寝室吸烟的人是直接侵权者,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其长期吸烟导致你孩子被动吸入二手烟,是侵害健康权的直接行为人,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你可直接起诉吸烟者及其监护人(若为未成年人),学校作为宿舍管理者,负有法定控烟与安全管理义务,若明知或应知宿舍内长期吸烟却未制止,存在管理失职过错,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你可将吸烟者和学校列为共同被告,同时主张两者承担责任,但要让任何一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都必须通过专业司法鉴定,明确二手烟暴露与孩子患鼻咽癌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法院认定侵权责任的核心前提,同时需同步收集宿舍长期存在吸烟行为的证据、向校方反映情况的记录、完整的病历及诊疗票据,后续可先与相关方协商,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维权。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按照你说的这种情况,从广义上讲,可能对你儿子生病有一定的影响。当然,实践当中,如果你主张权利需要有法医鉴定支持,否则你可能败诉的后果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有什么问题?
首先您孩子具体是多大年龄?是否你就是成年。如果说已经成年,学校一般没有安全监管的义务,如果说尚未成年,放任放在宿舍内长期抽烟,确实可能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
你好,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方便我为您详细解答
在校住宿因二手烟患病,学校是否承担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分析:学校有责任的情形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若学校明知宿舍存在吸烟现象,却未采取有效措施(如未制定禁烟规定、未进行巡查、未对违规吸烟学生进行处罚),导致学生长期暴露于二手烟环境并患病,学校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相应责任。设施或管理存在缺陷:若宿舍通风条件差、禁烟标识不清晰等设施或管理问题加剧了二手烟危害,学校也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学校无责任的情形学生自身过错或第三方责任:若二手烟是由个别学生故意违规吸烟导致,且学校已制定并执行了合理的禁烟规定,同时及时响应学生投诉并采取了措施(如劝阻、调解、更换宿舍等),但学生仍因自身未配合或第三方行为患病,学校通常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或意外因素:若二手烟来源非学校可控(如校外人员违规进入宿舍吸烟),且学校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一般也不承担责任。建议:若因二手烟患病,学生或家长可先与学校沟通,要求学校采取措施并协商赔偿;若协商无果,可保留就医记录、宿舍环境证据等,通过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责任。
可以详细咨询一下,具体什么问题。
需要咨询什么问题,具体情况详细描述
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就损害结果承担对应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国相关法规明确要求校园内全面禁烟,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园内吸烟行为进行监管和制止,保障学生处在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中。本案中,学校管理失当,老师未履行监管职责,未及时制止宿舍内吸烟行为,长期放任二手烟危害学生健康,其不作为行为符合未尽管理职责的构成要件。二手烟明确含有多种致癌物质,长期吸入会提升患癌风险,学校的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学校必须承担对应侵权责任。 解决办法 1. 整理完整证据链固定过错首先留存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医疗材料,明确确诊病情的时间、具体程度,固定人身损害结果。其次收集证明学校管理失当的证据,整理与老师、学校管理人员沟通的书面记录,留存同宿舍同学出具的书面证言,证明宿舍长期存在吸烟行为,学校和老师未予制止。同步收集学校校园禁烟制度文件,若学校未公示相关制度,直接以实际管理缺失证明其未尽职责,形成从过错到损害的完整证据链,证明因果关系存在。 2. 先与学校协商赔偿方案携带整理好的全部证据与学校沟通,明确提出赔偿诉求,列出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具体赔偿数额,讲明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推动学校依据过错程度协商出合理的赔偿方案,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赔偿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时间和后续责任,保障诉求落到实处。 3. 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协商不成的,携带全部证据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学校管理失当导致人身损害的事实,由教育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对学校的管理过错进行核查,督促学校承担对应责任,推动问题在行政介入下得到妥善解决,教育主管部门有权对学校的失职行为进行查处,能够更快促成赔偿方案达成。 4. 提起诉讼确认责任索要赔偿投诉仍无法解决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学校列为被告,提交全部证据,请求法院认定学校存在管理过错,判令学校承担对应比例的赔偿责任。诉讼过程中,可申请法院对因果关系参与度进行鉴定,明确学校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参与程度,依据鉴定结果计算准确的赔偿数额,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鉴定结果,判决学校承担对应赔偿责任。 5. 依据生效裁判实现权益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学校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
你好,在的,可与我详细沟通。
你这个想追究学校的责任,我认为呃欠缺必要的证据,而且你这个所谓的吸二手烟是否呃与这个鼻咽癌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你根本做不出来这个因果关系,鉴定法院不会支持你这个行为。
您有法律问题或纠纷可向我1v1详细咨询
您好,具体说说什么情况,我可以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了解一下
你可以具体说说你的问题给你分析一下啊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种情况很难鉴定因果关系
您好 请详细介绍一下您的案情和诉求…以便于更好为您解答…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学校明知宿舍内存在学生吸烟情况,却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导致你儿子长期吸入二手烟,最终确诊鼻咽癌中晚期,学校存在管理失当和老师不作为的情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宿舍同学证言、监控录像、学校关于宿舍管理规定及执行情况的记录等,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 之后,可先与学校协商,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若协商不成,可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宿舍长期吸二手烟,导致他人伤害的,是否可以起诉,这个问题需要从法律角度进行细致分析。首先,明确一点,如果在宿舍长期吸二手烟导致健康问题,确实存在起诉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表明,如果宿舍内吸烟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损,且能证明吸烟者与受害者健康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吸烟者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事追诉的条件: 要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满足几个条件:一是有故意伤害的行为;二是该行为导致了他人身体健康的实际损害;三是伤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宿舍吸二手烟的情境中,如果吸烟者明知或应知其行为会对他人健康造成损害,仍然持续吸烟,且确实导致了他人健康受损,那么就可能满足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民事赔偿的条件: 想要主张民事赔偿,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受害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吸烟者的行为与自身健康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这可能包括医疗证明、专家鉴定、证人证言等。只有证据确凿,才能确保诉讼的成功。 同时,能够证明学校放任这样的情况持续发生的,学校要承担过程责任。当然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很重要。 综上所述,宿舍吸二手烟如果导致健康问题,且能满足故意伤害罪和主张民事赔偿的构成要件,并收集到充分的证据,那么受害者是有权起诉的。但请注意,法律程序复杂且耗时,建议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先尝试与吸烟者进行协商或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核心结论先讲清楚 学校在这件事上大概率要承担责任。 1. 法律明确要求,学校宿舍属于室内公共场所,必须全面禁烟。教育部和公共场所控烟法规都有强制规定,学校有义务保障学生不受二手烟侵害。 2. 孩子长期在宿舍吸二手烟,和确诊鼻咽癌存在医学上的关联性,而学校如果明知宿舍有吸烟情况却不管,就属于“管理失职”,需要为自己的不作为承担责任。 现在最关键的3件事(按紧急程度排序) 1. 把证据牢牢攥在手里 ◦ 医疗相关:所有确诊报告、病历、住院记录、费用单据,都要完整复印+备份电子版,证明孩子的病情和治疗情况。 ◦ 环境相关:收集宿舍内有人吸烟的证据(照片、视频、同学证言、之前向老师投诉的聊天记录等),证明学校长期放任二手烟问题。 ◦ 沟通记录:和老师、学校沟通的聊天、录音,都要保存好,避免对方事后不认账。 2. 正式和学校摊牌,提出书面诉求 不要只靠口头沟通,一定要发书面材料(邮件/书面函件),明确写清楚: ◦ 孩子长期在宿舍暴露于二手烟环境,已确诊鼻咽癌; ◦ 学校未履行宿舍禁烟管理义务,存在严重失职; ◦ 要求学校成立调查组核查宿舍管理漏洞,并协商后续治疗费用、赔偿等事宜,给出明确的回复期限(比如3-5个工作日)。 3. 同步向主管部门投诉施压 如果学校推诿、不处理,立刻向以下部门投诉: ◦ 当地教育局:投诉学校管理失职、未落实校园控烟规定; ◦ 卫生健康部门/12345平台:投诉公共场所控烟违规,要求介入调查; 这些投诉记录,后续也能作为学校存在过错的辅助证据。
一、明确责任与法律依据学校禁烟规定:根据教育部2014年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内一律不准吸烟;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也一律禁止吸烟,不得设置吸烟室。学校有责任营造无烟环境,保障学生健康。公共场所控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学校宿舍属于室内场所,应严格执行禁烟规定。健康损害责任:若学校管理失当(如未履行禁烟职责、未及时处理学生吸烟或二手烟投诉),导致学生长期暴露于有害环境并确诊疾病,学校可能需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或侵权责任。二、具体维权步骤收集证据(关键)医疗记录:保留确诊报告、病历、治疗记录、费用单据等,证明疾病与暴露环境的关联。环境证据:尽可能收集宿舍内吸烟的证据(如照片、视频、气味记录、同学证言等)。沟通记录:保存与学校、老师沟通的记录(微信聊天、邮件、录音等),证明您曾反映问题但未得到妥善处理。学校制度:查询并保存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禁烟规定的公开文件或通知。与学校协商正式向学校提出书面诉求,要求学校说明管理情况,并协商赔偿或后续治疗支持。要求学校成立调查组,对宿舍环境及管理漏洞进行核查。行政投诉与举报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如教育局)投诉,反映学校违反禁烟规定及管理失职的问题。可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公共场所控烟违规情况。法律途径若涉及重大人身损害赔偿,可咨询专业律师,考虑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注意诉讼时效,及时行动。三、重要提醒理性维权:请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将有理变为无理,影响问题解决。专业咨询:医疗损害鉴定及责任认定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获取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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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美容院请外面老师回来做项目,导致顾客腿部神经受损 怎么处理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美容院请外面老师做项目,导致顾客腿部神经受损),现回复如下: 结论:美容院和外面老师均需承担责任,您有权要求赔偿。 一、美容院的责任(不能推卸给“外面老师”) · 安全保障义务:美容院作为经营场所,对顾客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外聘老师是其请来的,属于履行职务或合作行为,美容院不能以“不是我员工”为由免责。 ·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顾客与美容院之间存在服务合同,美容院未提供安全服务导致神经损伤,既构成违约,也构成侵权(健康权、身体权受损)。您可以主张退还费用+赔偿损失。 二、外聘老师的责任 · 老师是直接操作者,若操作不当导致神经损伤,需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若该“项目”属于医疗美容(如针剂、仪器介入等)而老师无医师资质,则可能构成非法行医,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三、立即行动的步骤 1. 固定证据:保存消费凭证、项目记录、现场照片/视频;尽快去正规医院就诊,获取诊断证明(明确记载“腿部神经受损”及可能原因);保留后续治疗的全部病历和票据。 2. 报警/向卫健部门投诉:怀疑非法行医,可向当地卫生健康局投诉,要求查处美容院及老师的资质。 3. 索赔范围: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若构成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4. 起诉:协商不成,将美容院和外面老师列为共同被告起诉,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别听美容院推诿,直接追究其责任;同时尽快就医固定伤情证据。
当事人:装修公司做水电开槽的时候,把我的网线切断了。这个网线是连接物业那个可视通话面板的。物业来维修要1000块钱。已经明确是装修公司的责任。我的地板砖已经铺好了,他是装修公司,给的方案是把砖起开,然后接线,但我不接受。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装修公司全责是明确的,你拒绝“起开地砖”的方案也完全合理。地面已经铺好,为了接一根网线就把地砖撬开,不仅破坏装修成果、产生粉尘噪音,还可能造成地砖破损、空鼓、色差等一系列新问题,这个代价远远超过了1000元的维修费。你作为业主,有权要求装修公司用最小破坏的方式解决问题。 一、责任非常清楚,你不需要让步 水电开槽是装修公司的施工行为,网线被切断是其操作失误导致的直接损坏。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物业报价1000元维修,这个损失明确应由装修公司承担。装修公司给出的“起地砖接线”方案,实质上是把本应由他们承担的财产损失,转嫁到你的装修成果上,这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二、不撬砖就能解决的替代方案 你可以明确告诉装修公司,你不接受起地砖的方案,并要求他们采用以下替代方式之一: 穿墙走明线:在墙体合适位置开一个小孔,从墙外(或天花板吊顶内、踢脚线后)重新穿一根明线,连接被切断的两端。这种方案只需一个小孔,不影响地砖,完成后可以用白色线槽或装饰盖板遮盖,几乎看不出来。 利用原有线管重新穿线:如果切断的位置靠近线管出口,可以尝试用穿线器从原线管中重新拉一根新网线。这需要专业弱电工具,但完全可行。 改用无线替代方案:如果上述两种都不行,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承担安装一对“电力猫”或无线网桥的费用,通过电力线或无线信号替代这段网线。这种方案无需开墙破砖,成本远低于1000元。
当事人: 5月28号晚上10点我一个成年有驾照的朋友喊我出去玩 我就去玩了 他中途喊了一个朋友 我不认识 他把车给他开 我也不知道那个人是未成年 因为长得比较显老 之后他开车5月29号早上凌晨12:30左右 带我从一个有高度的桥上面冲出去了 不是坠河 就是他上坡 突然加速 从坡上冲出去了 就是高空落地 冲击力让我当场尾椎1骨压缩性骨折 之后 第二天我查出来的时候我就报警了 之后我才知道他是未成年 我当时打的是122 后面110打电话了 让我去派出所 110让人家未成年家长带我去医院 后面又突然说不归他们管 又让我们去交警大队 到了交警大队 一直处理他们的事 就把我给撇掉了 这车是拿的成年人的身份证租的但是钱是未成年给的 他们处罚了一个1000块钱 未成年家里好像找关系了 也就赔了钱 后面我的这个伤 交警大队要我去报警 警察又让我来交警大队 就等于踢皮球一样 把我踢来踢去
你这个情况确实很复杂,交警和派出所互相推诿让你受了不少委屈。别着急,我们一步步把责任理清楚,告诉你该怎么做。 一、先明确谁该为你的伤负责 你现在尾椎骨压缩性骨折,这个伤不是轻伤,需要认真治疗和休养。从法律上看,至少有三方可能承担责任: 第一,开车的未成年司机。他是直接造成事故的人,无证驾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冲下坡,他对你的受伤负有主要责任。虽然他未成年,但他的监护人(父母) 需要替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你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康复费等。 第二,你的朋友(那个有驾照的成年人)。车是他从租赁公司租来的,他把车交给一个他不确定是否有驾照的人开,本身就存在过错。而且他是整个出行的组织者,对同行人员的安全有一定注意义务。他明知道车是租来的、不能随便给别人开,还是把车给了陌生人,这个责任他跑不掉。 第三,租车用的那个成年人身份证持有者。虽然钱是未成年出的,但用谁的身份证租车,谁就要对车辆的使用负责。他把身份证借给别人租车,属于放任风险发生,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为什么警察和交警在踢皮球 你这个事故既涉及交通事故(车辆从桥上冲下去),又涉及人身伤害赔偿。交警一般只处理事故责任认定,比如谁违章、谁主责。派出所负责处理治安和刑事案件。问题是,这个事故中未成年司机可能涉嫌无证驾驶,这不归派出所管,是交警的处罚范围;而你受伤后的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又需要你自己去法院起诉或者调解。两边都觉得不是自己的“主业”,就互相推了。 但有一点很重要:交警至少应该出具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事故责任。这是你后续索赔的核心证据。他们只罚了1000块钱,却不出具责任认定书,这是不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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