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你好,你的问题还需要律师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联系律师沟通后给出详尽答案。
依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房屋完成交付之后,无论业主是否装修、是否实际入住,原则上都应当交纳物业费,不能单纯以没住、没装修为由拒绝全部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提供的是小区公共物业服务:小区安保、绿化养护、电梯运维、公共楼道保洁、路灯、公共设施维护属于全体业主共享服务。不会因为某一套房子空置,就停止公共服务、减少运营成本。房屋虽然没人居住,但业主依旧享有小区公共配套带来的权益,所以要承担对应的缴费义务。
空置房可以申请物业费减免(重点)
很多省份、地方出台物业管理条例,房屋长期空置,业主可以向物业报备空置,申请按比例减免物业费,通常可以按70%-90%缴纳,不是全额不交。
房子没装修没住,不能不交物业费,但可以主动申请空置优惠,争取部分减免。先书面报备空置,协商按当地政策打折缴费;协商不成通过主管部门投诉调解,不建议直接完全拒缴。
一、法理依据
物业提供的是小区公共区域服务(绿化、安保、电梯维保、公共保洁、设施运维),公共服务不会因单户空置就停止运营,业主收房后即具备缴费义务,空置不是法定全额免交理由。
二、空置房专属减免规则
1. 通用政策:房屋连续空置6个月及以上、未装修未入住,业主可向物业书面报备,物业费可按当地标准打折收取;
2. 房屋性质特殊点:保障房(公租房、安居类保障住房)部分小区有专项约定,优先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障房管理协议》里的空置条款;
3. 收费基准:本案公示标准1.5元/㎡·月,报备空置后无需全额支付,按折扣标准缴费即可。
三、实操办理步骤
1. 书面报备留证
向物业公司提交《房屋空置报备申请》,写明房屋无装修、无入住、连续空置时长,附上室内无家具、无装修的照片,微信/书面双渠道提交留存凭证;
2. 协商折扣缴费
依据贵州省物业空置管理规定,协商按7折缴纳物业费;若物业拒绝减免,可拨打12345政务热线、12315、住建局物业科投诉调解。
购买后未装修、未入住的保障性住房,仍需缴纳物业费,但保障性住房在费用标准与特定情形下可能有例外规定。
一、物业费缴纳义务的法律基础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即便房屋空置,物业对公共区域的维护、安保、保洁等服务成本依然存在,不会因个别住户未入住而减少。
二、保障性住房的特殊规定
保障性住房的物业费有其特殊性:
· 实行政府指导价。福建省及厦门市规定,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收费标准不应超过地方政府公布的上限。
· 长期空置需申报。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保障性住房连续空置超过6个月须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空置期间仍需按规定缴交物业费,但无故连续空置超过6个月可能面临被收回房屋的风险。
· 特定家庭可申请补助。低收入家庭可向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物业费40%的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申请80%的补助。
综上,未装修、未入住不构成减免物业费的法定理由。保障性住房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长期空置需依规申报,特定低收入家庭可申请费用补助。
你购买的保障住房未装修未入住,仍需依规缴纳物业费,可申请对应空置减免。
一、法律分析
依据《民法典》及物业服务相关法规,房屋完成交付后,业主需按约定标准缴纳物业费,未装修未入住不能直接成为拒缴的法定理由。针对保障住房的空置情形,各地普遍出台空置房屋物业费减免政策,结合1.5元/平·月的收费标准,业主可依规申请对应比例的费用减免,无需全额缴纳。物业服务方已按合同约定开展公共区域运维,业主不能以未享受服务为由完全免除缴费义务。
二、解决办法
第一时间完整归集全部证据材料,留存房屋交付凭证、房屋未装修未入住的现场影像、物业服务合同,形成闭环的完整证据链,固定房屋长期空置未实际使用的全部事实。向物业服务方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明确引用本地空置房屋物业费减免的对应政策条款,提交全部佐证材料,要求按规定比例减免对应时段的物业费,按减免后的标准完成费用缴纳。若物业服务方拒绝执行减免政策,向属地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全部证据材料,申请介入开展核查处置,推动对方落实空置减免的合规要求。处置未达成共识的,向属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依托完整证据链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完成维权,该类纠纷流程简便、成本极低,只要证据齐全胜诉概率极高,法院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具备强制执行力,可确保按政策标准完成物业费的合规缴纳,全程所有流程严格遵循法定要求,完整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房屋完成交付后,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不得以房屋未装修、未实际入住、没有接受入户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长江网。物业服务主要针对小区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安保、保洁、绿化、设施维护属于整体性服务,不会因单户空置而停止,保障住房同样适用该法律规则贵港市港北...。
该保障住房物业费标准为 1.5 元 / 平・月。在没有完成房屋交付的情形下,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业主无需缴费;一旦办理收房交付手续,缴费义务转移至业主。
法律层面没有全国统一规定空置保障住房可以直接免交物业费。能否降低缴费,要看两点:一是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约定空置房优惠条款;二是所在地区物业管理相关条例,是否对空置房屋设置物业费打折政策南充市人民...。部分地区规定房屋连续空置满一定时间,经向物业书面报备、核实空置事实后,可按比例减收物业费;当地无强制空置减免规定,合同也无约定的,则应当按 1.5 元 / 平・月的标准足额交纳物业费。
保障性住房有专门收费规则的,优先适用当地保障房收费政策。单纯拒绝交纳物业费,会产生逾期违约责任。业主应当留存收房材料、房屋空置相关证据,若当地有空置优惠,需要主动按要求完成报备,才可享受对应收费比例。
空置保障房物业费缴纳的法律认定
针对您提到的“保障住房已购买但未装修、未入住,是否需按1.5元/平·月标准缴纳物业费”的问题,核心法律意见如下:
(一)原则上应当全额缴纳物业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具有公共属性,其服务对象是小区共有部分(如绿化、安保、公共设施维护等),而非仅针对业主专有部分。即便房屋空置,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整体管理维护并未停止,业主作为共有部分的权利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的规定,不能因个人未实际居住而免除缴费义务。因此,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您应按1.5元/平·月的合同标准全额缴纳。
(二)司法实践中存在酌情减免的可能
虽然法律规定明确,但在具体司法判例中,法院会结合公平原则及地方政策进行裁量。例如在(2018)黔2729民初720号案件中,被告收房后未装修入住,法院考虑到业主未实际享受全部服务的事实,判决被告仅需支付物业费的50%。而在(2017)湘0525民初690号案件中,法院则严格依据合同及司法解释,驳回了业主以“未入住”为由拒付物业费的抗辩,支持了物业公司全额收费的主张。
这表明,“未入住”并非法定免责事由,但在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或地方性法规中,对于空置房可能存在打折收取的政策空间。特别是您提到该房屋性质为“保障住房”,部分地区对保障性住房的物业费收取有专门的政府指导价或补贴政策,这可能成为争取费用减免的特殊依据。
您好,针对您这套遵义保障住房空置未住物业费问题,结合民法典及贵州本地物业实操规则详细解答:
一、核心法定结论
1. 交房后即产生缴费义务,不能直接拒缴全额物业费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针对小区公共区域保洁、安保、绿化、设施运维、公共能耗等整体服务,并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停止服务;房屋未装修、未入住是业主自身暂未使用房屋,不属于拒缴物业费的法定理由,拒缴会产生逾期违约金、被物业起诉、列入失信风险。
2. 空置房可依法申请物业费减免
贵州本地住建与物业行业规范明确:房屋连续空置满6个月以上,业主提前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空置报备表、房屋空置佐证材料,可申请物业费适度减免,实务中普遍可按70%-90%缴纳物业费,各地小区细则略有浮动,保障住房同样适用该空置减免政策。
二、实操办理步骤
1. 书面报备:向小区物业提交纸质空置申请,写明房屋地址、空置起止时间、未入住原因,留存签收记录、聊天回执,完成空置备案;
2. 协商减免:凭空置备案材料和物业洽谈减免比例,1.5元/㎡·月的收费标准,协商确认减免后的缴费金额,形成书面补充约定;
3. 缴费履约:按照协商后的金额按期缴纳,留存缴费凭证,避免逾期欠费纠纷。
三、关键避坑提醒
1. 保障住房物业费定价受监管,1.5元/㎡·月若在当地备案指导价区间内合规有效,不能以空置为由单方要求降价;
2. 仅口头告知空置无效,必须完成书面报备,无备案物业有权按全额标准收取物业费;
3. 若物业拒不执行空置减免政策,可携带空置报备记录、物业服务合同,向遵义市住建局物业科、12345政务热线投诉协调,也可通过社区居委会居中调解维权。
当事人购置一套保障住房,房屋尚未装修,也没有实际入住,物业费收费标准1.5元每平方米每月,咨询空置房屋是否还需要缴纳物业费。
法律规定,自交房之日起,业主就负有交纳物业费的义务。房屋没有装修、无人居住,属于业主自身没有使用,不能直接拒绝全额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针对小区公共区域,安保、保洁、电梯维护、绿化养护等公共服务已经在持续提供,并不会因为个别房屋空置就停止运转。
但是对于长期空置房屋,各地法规普遍支持申请物业费适度减免。辽宁地区实务,房屋连续空置超过6个月,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空置报备,一般可以申请按照70%缴纳物业费。保障住房同样适用该空置减免政策。
实操步骤:第一,书面向物业办理房屋空置登记报备,留存提交记录;第二,申请按照70%交纳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拒绝空置优惠,坚持要求全额缴费,业主不可以直接拒交全部物业费;直接拒交,物业公司有权起诉,业主大概率会败诉,还会产生违约金。
合理维权方式:一方面正常协商申请空置减免;协商不成,在诉讼阶段向法院提出空置房屋减免抗辩。如果物业存在服务不到位,要同步收集照片、视频证据,另案向住建部门、12345投诉。
⚠️注意:只有还没有完成交房,钥匙没有交到业主手上,才不需要业主承担物业费。交房之后无论是否入住,均要交费。
法条依据
1.《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房屋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经业主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照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费。
3.《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
实务提示:空置≠不交物业费;保障住房交房空置满6个月,书面报备后,有权主张按70%缴费;切勿直接一分不交,避免产生违约金。
未入住(空置)业主的物业费需要缴纳,但可以按一定比例减免,具体缴纳金额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当地物业管理条例。一、法律依据与缴纳原则《民法典》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合同优先:物业费的缴纳首先以《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空置房可以减免(如按一定比例缴纳),则按合同执行;如果合同未约定减免,则需全额缴纳。二、石家庄市(晋州市)的减免规定石家庄市适用《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晋州市同样适用该条例:减免条件: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20%缴纳物业服务费。操作要求: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向物业报备空置起止时间等)。若未提前告知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物业可能不予认可减免,要求按全额缴纳。三、实操建议查阅合同:首先查看您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认是否有空置房减免的特别约定。提前报备:若符合空置减免条件,务必提前向物业报备空置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保留好报备凭证,避免后续产生纠纷。争议解决:若物业拒绝认可合理的减免比例或要求全额缴纳,可向当地住建部门(物业管理办)或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反映。
一般是要交的。房屋是否装修、是否实际入住,不影响业主承担物业费义务。只要房屋已经交付/属于业主名下,物业服务人按合同和规定提供了公共区域保洁、安保、绿化、电梯/消防设施维护、公共水电、秩序维护等服务,业主就应缴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与原理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不是只服务“住在里面的人”。即使房子空置,物业公司仍要维护小区公共设施、安全、卫生、绿化、消防通道、电梯/公区照明等,这些成本不因某户未入住而消失。
另外,《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用。
保障房/1.5元/平·月这个标准
截图里是“保障住房”,收费标准1.5元/㎡·月。保障房也要按当地保障房/物业收费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执行。部分地区对保障房物业收费有上限或政府指导价管理,例如有的地方规定电梯保障房物业最高不超过1.5元/月·㎡等类似标准(具体以当地文件为准)。
买了房子没装修、没入住(即空置房),原则上需要全额交纳物业费。一、为什么必须交?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整体性和持续性,物业提供的安保、保洁、绿化、共用设施(电梯、水泵等)维护等服务,是针对小区公共区域和全体业主的,不会因个别业主未入住而停止,成本也不会因此减少。业主不能以“未实际入住、未享受服务”为由拒绝交费。风险提示:若以“未入住”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通过诉讼催缴,业主不仅需全额补交欠费,还可能被法院判决支付违约金,甚至面临强制执行和信用受损。二、哪些情况可以减免?虽然原则上需全额交费,但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减免空间:地方政策减免:部分省市对空置房有减免政策(如连续空置满6个月以上,经业主主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可减免部分物业费,如按70%交纳)。具体需查询当地住建部门或12345热线确认。合同有约定: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空置房减免条款,则按合同约定执行。物业严重违约:若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如安保严重缺失导致业主财产损失、公共区域长期脏乱差等),业主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主张酌情减免,但不能单方面直接拒交。三、交费时间节点物业费通常从房屋实际交付(收房)的次月开始计算。若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延迟交房,在整改维修期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整改完成、实际收房后,物业费由业主承担。
您好,为了提供更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叙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你好,针对你提出的“保障房未装修未入住是否需要交物业费”的问题,结合你提供的“保障住房”类型及“1.5元/平·月”的收费标准,我为你做如下法律分析与解答:
【案情总结】
你名下有一套保障性住房,目前尚未装修且无人居住,但物业公司按1.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你催收物业费。你想确认在空置状态下,是否有义务全额缴纳。
【责任判定与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即便房屋未装修、未入住(即空置房),业主通常也需要缴纳物业费,且一般不能以此为由拒交或要求大幅减免。理由如下:
物业服务的公共属性: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其价值在于维护小区整体环境、公共设施(如电梯、路灯、绿化、安保等)。这些服务并不会因为某一户业主未入住而停止或减少成本。你作为业主,实际上仍在享受这些公共服务。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意味着,未入住不是拒交物业费的合法抗辩理由。
【关于“保障房”的特殊性与地方政策】
你提到这是“保障住房”(通常指公租房、廉租房等)。
原则上需缴纳:保障性住房同样纳入物业管理,一般执行与所在小区其他房屋相同的收费标准,由承租或购买家庭自行承担。
减免政策因地而异:虽然国家层面没有强制要求空置减免,但部分地区对空置房有地方性优惠(如按70%或更低比例收取),也有地区规定按全额收取。具体到1.5元/平·月这个标准,是否需要减免,关键看当地住建部门或物业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当地政策或合同中明确空置可减免,你可以据此主张;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需全额缴纳。
【赔付/缴费建议】
核查合同与地方政策:首先查看你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认其中是否有关于空置房的条款。其次,咨询当地住建局或物业办,了解所在地对保障房空置的具体规定。
沟通协商:如果当地有减免政策,可凭政策文件与物业协商;如果没有,建议按时缴纳,避免因拖欠产生违约金。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物业公司在服务中存在重大瑕疵(如垃圾不清理、安保缺失等),你可以收集证据,要求其整改或适当减免,但这与“未入住”是两回事。
正常来说都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因为是从交房开始算的。但是一般当地会有一些优惠政策,你可以了解一下能否减少一些
需要交,而且不能以“没住过”为由拒绝缴纳。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服务于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设施(如安保、保洁、绿化、电梯维护等),不会因为某套房屋空置而停止。因此,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关于“保障性住房”和空置房减免
保障性住房收费有政府指导价,但对空置通常不减免:保障性住房的物业费标准往往由政府制定指导价,但政府定价通常不涉及对空置房的额外减免,目前国家和多数地方都没有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
各地政策可能不同:虽然没有全国统一减免,少数城市可能有地方性细则。建议你拨打当地或向住建部门咨询确认。
结论与建议
应当缴纳:只要物业公司按合同提供了服务,你就需要按时缴纳物业费。长期拖欠可能面临诉讼和违约金。
不能拒交,但可沟通:如果你认为“未入住、未装修”应适当减免,可以尝试与物业公司协商,看其是否愿意给予一定折扣(如打折或减免公摊费),但这并非法定义务,完全取决于双方协商结果。
物业费的保障:即便你欠费,物业公司也无权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催缴,这属于违法行为。
即便是空置房,物业费也还是要交的,而且大概率需要按全额缴纳。
首先,法律层面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很明确。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需要按约定支付物业费,不能以“没住”为由拒交。因为物业服务是面向整个小区的公共事务,安保、保洁、设施维护不会因为某户没人就停掉。
具体到你提到的保障性住房,关于空置房是否有减免政策,全国并没有统一规定。比如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5年2月的一份官方回复中就曾指出,“目前,我市未收到国家、省要求减免空置物业管理费的相关政策文件”。说明在大多数城市,是遵循民法典原则执行的。
不过,是否有减免机会,关键要看你和物业公司签的物业服务合同里有没有关于空置房减免的特别约定。如果有,就按合同的来;如果没有,那大概率就需要全额缴纳了。
您好!我是专业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及房产纠纷的杨律师。针对您咨询的“保障住房买下后没装修、没住过,是否需要交物业费”的问题,明确解答如下:
一、 核心法律解答:需要交,但部分地区/情况可享优惠
1. 原则上必须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支付。因此,“没装修、没住过、未享受服务”在法律上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法定理由。
2. 保障房与空置房政策差异(关键点):
常规商品房:部分省市的地方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长期未入住(如连续满半年以上)的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按标准的一定比例(如减免20%~30%)交纳。
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经适房/保障性租赁房等):因其具有特殊社会保障属性,部分地区的物价局或住建部门针对保障房的出台文件或物业服务合同中,往往会针对空置、未交付使用或特定阶段规定不同的减免标准。您需要查阅您当年的**《购房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或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二、 律师专业建议与维权方向
虽然物业费无法凭“没住人”全额拒交,但在实际操作中,您仍有维权的抓手:
1. 检查物业服务是否到位:若物业公司在小区安保、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存在严重失职或根本违约,您可以依法抗辩或要求整改。
2. 警惕滞纳金(违约金)风险:若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不仅有权通过诉讼追缴,还可能按照合同约定主张高额滞纳金(违约金)。
您好,我是京师律师事务所的,有任何法律问题都是可以随时沟通的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保障住房、未装修未入住、物业费1.5元/平·月),法律上通常仍需要缴纳物业费,但保障房可能有特殊政策,建议你先核实。
一、法律原则:未入住也要交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不得以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法院判例也支持这一观点,因为物业服务针对的是整个小区公共区域,不会因个别业主未入住而停止。
二、保障房可能有特殊政策
保障性住房的物业费收取,可能比普通商品房更灵活:
· 长沙:保障性住房按基准价的70% 收取物业费。
· 深圳:入住后空置的保障房,物业费由市住房保障署缴交。
三、关于1.5元/平·月的收费标准
部分地区规定,保障性住房电梯住宅物业费最高不得超过1.5元/月·平方米。1.5元很可能是政府指导价的上限,可向当地住建或物价部门确认该标准是否合理。
四、关键问题:物业费由谁承担?
保障房空置期物业费,可能由住户承担,也可能由住房保障部门承担(如深圳)。你需要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确认这一点。
五、给你的具体建议
1. 查阅合同:查看物业服务合同有无空置房减免约定。
2. 咨询主管部门:联系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住建局,确认保障房空置物业费政策。
3. 咨询物业公司:了解该小区对空置房是否有内部优惠。
4. 保留空置证据:保留水电零使用记录,申请减免时可能需要。
总结:法律上未入住不能成为拒交理由,但保障房可能有特殊减免政策。建议先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和物业公司核实,确认后再决定如何缴纳。
如果你能告知所在城市,我可以帮你进一步查询当地的具体政策。
核心结论
1. 法律上不能不交物业费
依据《民法典》944条、《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已提供小区公共区域保洁、安保、设施维护等服务,不能以没装修、没居住为由拒缴物业费。贵州、遵义暂无全省统一强制空置房打折的法规。
2. 区分房屋性质
✅如果是已经买断产权的保障房(经适房):房屋交付到你名下后,物业费由你承担;
⚠️如果是公租房(租赁性质保障房):按照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物业费则正常缴纳。
实操方案
1. 协商优惠(优先)
携带房屋未装修照片、水电表几乎零消耗记录,向物业书面报备长期空置,协商申请按70%-90%缴纳物业费。贵州没有法定折扣,但实务中多数物业公司愿意协商适度减免。
2. 不能直接拒交
若擅自拒缴,物业公司有权起诉追缴物业费,还可能产生违约金。
3. 特殊提醒
仅当房屋还未完成交付、钥匙没有给到你时,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一旦完成交房,缴费义务转移至业主。
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房子不管你住没住,只要是你在你名下,你必须要交物业费,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补助就不交物业费的规定。
您好!针对您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未装修、未入住的情况,原则上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但通常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减免优惠。
具体原因及处理建议如下:
1. 为何需要缴纳: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为小区的安保、绿化、电梯维护等公共服务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停止,您的房产价值也依赖这些服务来维持。
2. 保障性住房的减免政策:针对您提到的“保障性住房”及“1.5元/平·月”的收费标准,部分地区有明确的减免规定。例如,长沙市规定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基准价格的70%收取,且电梯住宅物业费最高不得超过1.5元/月·平方米。此外,多数地区对于连续空置的房屋(如连续空置6个月或1年以上),在业主提前向物业书面备案后,允许按70%至90%不等的比例缴纳物业费。
3. 您的下一步操作建议:
- 查阅合同与政策:请仔细查看您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空置房缴费比例”的明确约定。同时,建议登录您所在山东省日照市的住建局或发改委官网,查询当地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具体政策。
- 主动办理备案:如果您确认房屋处于空置状态,请尽快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的“空置备案申请”(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要求按当地政策或合同约定的折扣比例(如70%)缴纳物业费。
- 切勿直接拒交:直接拒交物业费可能会产生逾期违约金,甚至面临被起诉的法律风险。
需要交。一、 法律依据与核心理由
1.物业服务的公共性:物业服务面向的是小区公共区域和共有部分(如小区安保、公共区域保洁、绿化养护、电梯及公共设施维保等),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这些服务不会因个别业主未装修、未入住而停止,且业主也间接享受了小区环境维护、安全保障带来的利益(如房屋保值增值)。
2.法律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
3.合同约束: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物业公司按约提供了公共服务,业主就应履行缴费义务。二、 常见误区辨析
1.“没住就没享受服务”:物业服务并非针对单个业主的“私人定制”,不能以个人未实际使用为由拒绝承担公共服务的成本。
2.“没装修没产生垃圾”:保洁服务覆盖的是小区公共区域,不因单户未装修而停止或减量。
3.“一楼不用电梯”:电梯属于小区共有部分,其维护费用需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不能以未使用为由拒交。三、 特殊情况与减免可能
1.地方政策减免:部分城市针对空置房出台了物业费减免政策(如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提前向物业备案等,可能按原标准的70%交纳)。具体需查阅当地住建部门的相关规定或咨询所在小区物业。
2.物业严重违约:如果物业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如安保严重缺失导致被盗、公共区域长期脏乱差且拒不整改等),业主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或协商主张酌情减免,但不能以此为由直接拒交。注:若因未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法院通常支持物业公司的诉求,业主需补交拖欠的物业费,并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你好,很多业主都会有这样的困扰,房子没装修、没住人,正常情况下还是要交物业费,但符合空置条件可以申请部分减免。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的是小区公共设施、公共环境,不是只服务房屋室内,房屋一经交付,即便空置,业主就负有交费义务。而各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大多对长期空置房屋设置了物业费减免政策,保障住房同样适用该规定,并非必须全额按照1.5元/平·月缴纳。
首先,确认房屋状态,如果已经完成交房,就要开始承担物业费;尚未办理交房手续,不需要交纳。
然后,向物业提交书面的房屋空置报备,准备好房产相关材料,依据本地物业管理条例,申请空置对应的费用折扣,多数地区空置房可按70%‑90%交纳物业费。
其次,要是物业不受理空置申请,可以向住建部门的物业监管渠道反映,请求协调处理。
最后,千万不要直接拒交全部物业费,无正当理由拒不缴费,物业有权起诉主张物业费以及违约金,会给自己带来诉讼风险,优先走申请减免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