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您好,您的问题可以再具体一点,是新房还是已经交付的老房。
目前部分城市开放的6位以上减免新规,你所在的城市目前好像还没有这些方面减免的规定。
您好,为了提供更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叙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一般来说,只有强制性规定才可以,目前没有查询到相关规定
关于荥阳市房屋空置六个月减免物业费的问题,经检索现行规定,目前荥阳市乃至河南省、郑州市层面均未出台强制性的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新规。
荥阳市房产中心在官方回复中已明确表示: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均规定业主应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目前河南省、郑州市未出台有关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物业服务费是否减免或打折,应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亦持相同立场,原则上不支持空置房物业费减免,业主仍须按合同全额缴纳,仅在物业公司自愿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才可能部分减免。
从法律原理而言,《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确立的裁判规则是:物业服务具有公共属性,涵盖小区安保、绿化、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不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停止,故业主不得以未实际居住为由拒缴物业费。河南省政协委员虽曾提案建议参照山东、江苏等地经验,对连续空置六个月以上的房屋设定减免比例,但截至目前,该立法建议尚未转化为正式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实务建议如下:一、仔细查阅您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确认其中是否有空置房优惠条款;二、若合同无约定,可主动与物业公司协商,提供连续六个月水电燃气零使用记录、房屋空置声明等材料,争取达成折扣协议;三、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业主仍负有全额缴费义务,切勿单方面拒缴,以免承担违约责任。后续可关注河南省及郑州市人大、住建部门的立法动态,若地方性法规修订,可再行主张权利。
荥阳市目前执行的政策要求业主全额缴纳物业费,并无空置房自动减免的法定新规。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意味着,即便你房屋空置达六个月甚至更久,只要物业公司履行了公共区域的安防、保洁、绿化及设施维护等义务,你作为业主就产生了法定的缴费义务。
在河南省及郑州下辖的荥阳市范围内,现行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并未在省级行政法规层面强制要求物业公司必须对空置房进行费用减免。目前,全国人大法工委曾明确指出,地方政府出台此类强制性减免规定可能存在违背上位法精神的情况,因此郑州及荥阳地区的物业收费主要遵循“合同约定”原则。如果你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空置房减免条款,那么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你按 100% 的比例缴纳。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了折扣(如 70% 或 80%)的情况下,减免权益才受法律保护。
解决办法
第一,务必查阅购房时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这是目前解决纠纷最直接的法律依据,如果合同中写明了房屋交付后未入住可享受折扣,你可以据此直接要求物业执行,无需协商。
第二,采取主动沟通协商策略。虽然法律没有强制减免,但郑州市目前鼓励物业企业与业主通过协商解决此类矛盾,部分小区已试点探索弹性收费模式。你可以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主动出具该房屋连续六个月水电煤气近乎零消耗的账单证明,以此作为“未产生增值服务成本”的证据,争取按照 70%-80% 的比例缴纳基础管理费。
第三,关注社区调解机制。如果物业公司态度强硬,你可以通过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进行调解。目前郑州部分区域正在引导探索物业企业减轻空置房业主负担的实际路径,通过基层自治组织的介入,达成减免协议的可能性会更高。
对于你的问题,国家法律没有最新的规定,即便你房屋闲置,但并不影响物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因此费用只能协商,不可强求
荥阳市暂无针对房屋空置6个月减免物业费的专门新规。
河南省目前没有全省统一的空置房物业费强制减免政策。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缴纳义务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因未入住减免。但郑州、中原区等多地明确,对连续空置超6个月的房屋,建议业主与物业协商按70%-80%缴纳。
若要申请减免,业主可先准备好空置申请书、身份证明、能耗证明等材料,向物业提交书面空置申请,附上近6个月水电气缴费记录,待物业审核通过后,与物业协商确定减免比例并签订相关协议。
根据目前公开信息,荥阳市暂无针对空置房物业费缴纳的统一强制性规定,具体情况如下:一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及《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不得以房屋空置、未入住为由拒绝支付。物业服务主要针对小区公共区域和设施(如电梯、绿化、安保等),这些服务在房屋空置期间仍持续提供,业主需承担相应费用。协商减免可能性若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特别约定,或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一致,可按约定或协商结果执行(如部分小区自行推出空置房7折、8折等优惠)。业主可主动向物业公司书面说明房屋空置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水电使用记录、未装修证明等),尝试协商减免。特殊情况若房屋因开发商原因(如未达交房条件、质量问题等)导致业主未收房,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直至业主实际收房。若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如公共设施长期故障、安保缺失等),业主可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减少或拒交物业费,但需提供充分证据。建议:业主应仔细查阅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主动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向当地住建部门、物业行业协会或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房屋连续空置满6个月 物业费减免 全国通用法律规定
1、《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物业正常提供公共基础服务的,业主不能单纯以房屋空置、没入住、没享受服务为由,直接拒交全部物业费。
2、全国通用住建部指导规则
房屋竣工交付后,业主连续空置空置超过6个月、长期未装修未实际入住使用,业主提前向物业做书面空置报备后,可申请适度减免物业费。
3、绝大多数地区统一执行标准
房屋连续空置满6个月以上,无入住、无居住生活痕迹,水电燃气长期几乎无消耗,
法定常规可申请按原物业费的70%缴纳,减免30%。
4、硬性前提
必须提前书面向物业报备空置状态,不能事后直接以此为由拒交、少交。
没提前报备,一般不支持减免。
5、补充说明
没有全国统一强制必须减免的法条,但各地司法实践、物业纠纷审判中,空置满六个月,支持按7折缴纳是通用裁判惯例。
协商不成产生纠纷起诉,法院大多都会支持空置房屋按比例减免部分物业费。
一、法律与政策依据
1. 上位法基础
◦ 《民法典》第944条明确: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但地方政策或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 现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未强制规定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比例,物业费缴纳义务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因未入住而减免。
2. 荥阳本地实操口径
◦ 荥阳作为郑州下辖县级市,目前暂无单独出台的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新规,但可参考河南省内通用做法:
◦ 部分小区仍沿用“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书面报备后按70%缴纳物业费”的惯例,该做法源自修订前的地方规定,虽已无强制效力,但可作为协商依据。
二、申请减免的关键条件(实操中需同时满足)
1. 时间要求:房屋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期间未装修、未入住、无人员使用。
2. 报备要求:必须提前向物业提交书面空置申请,并留存回执或送达记录。
3. 证据留存:需准备水电燃气缴费记录(用量极低/为零)、房屋现状照片等,证明房屋实际空置状态。
三、维权与协商建议
1. 优先协商:持书面申请和空置证明,与物业沟通按70%缴纳物业费的方案,多数物业会接受该行业惯例。
2. 法律途径:若物业拒绝协商,可向荥阳市住建局物业科投诉,或在诉讼中以《民法典》公平原则、行业惯例为依据,主张合理减免。
3. 避坑提醒:未提前报备的“事实空置”,无法直接享受减免,物业有权按全额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