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你好,您这种并不是一次性的合同,而是持续履行的合同,那么你对后续的服务并没有需求了,你可以提前终止,至于是否要支付违约金,要看你们合同有没有约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话,超过实际损失的1.3倍也可以要求下调,而且对方也要来证明他的实际损失,如果根本就没有多少实际损失的话,那也不能找你支付高额的违约金
签订培训合同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具体情形如下: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若培训机构与学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可通过签订解除协议的方式终止合同,双方可就退费、责任承担等事宜进行约定。因法定事由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现以下情形时,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疫情等导致培训无法进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预期违约: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例如培训机构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或学员明确表示不再参与培训。迟延履行或根本违约: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培训质量严重不达标、课程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等。不定期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培训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但需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消费者单方解除权教育培训合同通常具有人身专属性,消费者享有一定的单方解除权。若学员对培训效果不满意、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培训等,可主张解除合同,但需注意:若培训机构不存在违约行为,学员单方解除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扣除已提供服务的费用。合同中约定的“概不退还学费”等格式条款,若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利,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注意事项:解除培训合同需及时通知对方,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沟通记录、培训资料等)。若双方对解除事宜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一、先给你一个核心结论
你因服兵役要求终止合同,法律上支持的可能性很高,且大概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可以主张对方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的瑕疵。
二、关键法律依据分析
1. 服兵役属于法定免责事由
根据《兵役法》第55条、《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民应征入伍是履行国防义务,具有法律上的优先性。原用人单位/机构不得因此主张你违约,也不能要求你支付违约金。劳动部也有复函明确:职工应征入伍后,单位应保持劳动关系,或中止合同,不得追究违约责任。
2. 对方本身存在合同履行瑕疵
你提到的“培训内容是用友BIP高级版,但实际工作用的是旗舰版”,属于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完整服务的情形。如果该差异影响了你岗位适配性,你还可以同时主张对方违约,进一步强化你终止合同的合理性。
3. 关于你已交的费用
你已缴纳的5个月费用,需结合合同条款判断:
◦ 如果合同约定该费用是“猎头/就业服务服务费”,而对方已完成内推就业服务,你可主张因法定事由(服兵役)解除后续服务,要求退还未履行部分的费用。
◦ 如果费用和培训绑定,因你已完成培训且上岗,对方可主张部分费用已消耗,但后续未履行的服务(剩余19个月的服务)可要求终止并退款。
三、实操建议(按优先级排序)
1. 先仔细查看合同条款
重点关注:
◦ 合同中关于“法定事由(服兵役)”的解除约定
◦ 违约责任条款、违约金上限、费用退还规则
◦ 服务内容(培训版本、猎头服务)的验收标准
2. 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以EMS或邮件形式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明确:
◦ 你因依法服兵役,依据法律规定通知终止合同
◦ 说明对方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的瑕疵(如有)
◦ 提出费用结算与退还的合理方案(如剩余未履行部分退款)
3. 保留所有证据
包括:合同原件、培训记录、工作岗位系统版本截图、缴费凭证、入伍通知、与对方沟通的聊天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您好 请详细介绍一下您的案情和诉求,以便于更好为您解答!
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终止合同并停止付款的可能性很高,因为对方存在明显的欺诈和违规收费行为。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后续费用。
终止合同可能性较高,但需注意违约风险及费用退还问题。
(一)法定解除事由
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
当兵属于个人重大事项,若无法预见且不可克服,可能构成“情势变更”(如因服役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需证明“当兵”与合同履行存在直接关联(如岗位要求、培训服务无法继续)。
培训机构违约
培训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符(如从“BIP高级版”变为“旗舰版”),可能构成根本违约,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合同约定解除权
合同是否约定“当兵”可作为解除条件?若未明确约定,需通过协商或法定事由主张。
您好,为了提供更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叙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你因服兵役终止合同的可行性较高,同时机构存在违约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服兵役”是法定解除合同的合法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势变更规则)及《兵役法》规定,服兵役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属于不可归责于你的重大客观变化,你有权据此请求解除合同,机构无权以合同约定拒绝。
二、机构存在两项违约行为
1. 培训内容不符:合同约定培训“致远OA、用友BIP高级版”,但实际工作使用“用友BIP旗舰版”,机构未按约定提供匹配岗位的培训,违反《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全面履行义务;
2. 猎头服务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24个月猎头服务,目前仅履行5个月,剩余服务未交付,机构已收费用中对应未履行部分应退还。
三、操作建议
1. 留存《内训合同》、培训记录、工作系统证明、缴费凭证、入伍通知书等证据;
2. 向机构发送书面通知,明确因服兵役及机构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退还未履行的猎头服务费用;
3. 若机构拒绝,可向法院起诉,以“情势变更+机构违约”为理由主张解除合同并追回费用。
有合同约定按合同内容去协商。服兵役属于重大事件可撤销,加上对方有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协商退费可能性较大。有问题继续询问。
您好,针对您所述情况,分析如下:
您因即将服兵役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这一事由具有正当性。但能否成功终止合同并停止后续付款,需结合合同具体条款、培训内容差异程度以及款项性质综合判断。
关于培训内容不符的问题,您提到合同约定主要为致远OA和用友BIP高级版基础培训,但实际工作中使用的是用友BIP旗舰版,且对方承诺的二十四个月猎头服务是否实际兑现也需要核实。若培训机构在签约前对课程内容、软件版本、就业服务存在夸大或不实表述,导致您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这一情形对您较为有利,可作为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重要依据。
关于每月一千一百八十元的费用,需要明确该款项性质。如果属于培训服务费分期支付,在对方已提供部分培训且您已通过内推入职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可能需要就已接受的服务进行合理结算。但如果该款项实际系培训机构诱导您办理的第三方借贷,并非单纯的服务分期,则问题性质完全不同,您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终止后续扣款。
此外,服兵役属于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继续实现的情形,您可以据此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并要求退还尚未发生服务期间对应的预付款项。
建议您立即做好以下准备:一是整理保存合同原件、付款凭证、课程宣传资料、聊天记录等全部材料;二是核实每月一千一百八十元的实际收款方和款项性质;三是书面向对方提出因服兵役及培训内容不符要求终止合同的函件,保留送达证据。
此类培训合同纠纷涉及合同效力认定、服务对价核算、款项性质区分等多个专业问题,不同地区处理尺度不一,证据组织和法律适用较为复杂。建议您尽早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协助,梳理证据链条、评估解约可行性并制定具体方案,以便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妥善解决,避免后续持续扣款影响个人信用。
应征入伍属于法定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你终止后续合同的可能性极高。
法律分析
在法律框架内,应征入伍属于公民履行国防义务的法定行为,这种特殊身份的转变在合同法领域构成了典型的“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当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你进入部队服役意味着你将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完全脱离社会工作岗位,无法继续享受该机构提供的职业辅助,也无法通过工资收入支付后续费用,这使得合同的继续履行失去了客观基础。此外,关于培训内容与实际岗位不符的问题,虽然存在旗舰版与基础版的差异,但这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合同履行的瑕疵而非根本性违约,很难单纯以此为由撤销已完成的培训部分。然而,后续每月一千一百八十元的费用性质若属于针对未来支持的对价,在你入伍后,该机构已无法向身在军营的你提供实质性的职业辅助,此时继续扣费显然违背了公平原则。国家法律对现役军人权益有特殊保护,任何民事合同的履行都不得违背兵役法等强行法规范。
解决办法
你应当立即向该机构提交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并附上入伍通知书或当地武装部门出具的正式证明。在沟通过程中,你需要明确告知对方,终止合同并非主观违约,而是履行法定服兵役义务导致的合同履行不能。对于已经交付的五个月费用,由于对方已经完成了前端的培训课程并实现了岗位内推,这部分费用通常作为已履行完毕的对价不再退还;但对于剩余十九个月的费用,你拥有法律赋予的抗辩权,应当坚决停止支付。如果合同中存在关于提前终止需支付高额违约金的条款,你可以援引《民法典》中关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规定,主张违约金条款在此时应当予以豁免。你只需确保入伍手续齐全且及时通知对方,即便对方提起仲裁或起诉,法院也会根据你的实际入伍情况和公平原则,判定合同自你入伍之日起解除,无需承担后续的支付责任。对于后续可能产生的自动扣费,你应主动关闭支付平台的授权,确保财产不再产生无谓损失。
由于当兵属于履行公民的法定义务,具有优先性,因此终止合同的可能性较高。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根据《兵役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公民应征入伍,原用人单位不得因其履行兵役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虽然这里说的是劳动合同,但该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服兵役这一义务的保障,内训合同也应遵循类似原则,你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合同约定影响:若合同中未约定因服兵役可免责解除合同的条款,从法律原则和保障公民兵役义务角度,依然可以解除合同。若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则更可依据约定解除。同时,需查看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等其他条款,判断是否存在因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的其他义务,但通常因服兵役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机构违约情况: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使用的软件版本不一致,机构可能存在一定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相关规定,若培训机构未按合同提供培训服务,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能要求其退还部分费用。合同附属说明的猎头服务,若未按约定提供,也构成违约,这也增加了你解除合同的合理性。
你可先与机构友好协商,说明当兵情况并出示入伍通知书等相关证明,要求终止合同,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解除协议。若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终止合同的可能性较高。
主要理由:
1. 入伍属于“情势变更”:根据《民法典》,服役是个人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剩余7个月的每月1180元通常无需再付。
2. 培训内容与实际岗位不符:可构成对方违约,增加谈判筹码。
3. 已交的5个月费用(5900元)基本退不了,因为服务已发生。
建议你这样做:
· 立刻停止缴纳后续费用。
· 向机构发书面通知(微信、邮件均可),写明“因入伍服役,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
· 如果对方拒绝,可投诉或起诉,军人身份法院会优先处理。
总结:剩余费用大概率能省下,已经交的钱就别指望退了。
你因服兵役属于法定可单方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情形,解除合同的可能性极高;已产生的7周培训及5个月服务费用无法退还,但剩余未履行的费用无需继续支付,对方无权追究违约责任。
是否有可能性,要看你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