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到底怎么办

2025-12-12 17: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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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核心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动不续签两类情况处理,特殊情形另有约束,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签

  常规情形: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1年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付半个月工资,工资基数为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之后要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离职证明、社保和档案转移手续。

  违法情形:若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连续工作满10年,且无重大过错等情形,劳动者提出续签的,单位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拒绝则属违法,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另外,员工处于孕期、医疗期等特殊时期的,合同需顺延至特殊情形消失,此时不续签也属违法。

  2.劳动者主动不续签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岗位等条件,劳动者仍拒绝续签,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只需配合办理工作交接即可。

  若用人单位降低原合同约定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上述标准的经济补偿。

  3.到期后继续用工未续签:用人单位需在1个月内补签书面合同,超1个月不满1年未签的,要从第2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满1年未签的,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之前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内容,核心引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具体对应如下: 1. 第四十四条:明确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为不续签的劳动关系终止提供基础依据。 2. 第四十五条:规定员工处于孕期、医疗期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所列特殊情形时,合同需顺延至特殊情形消失,这是特殊时期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的依据。 3. 第四十六条:确定了不续签时经济补偿的支付边界,明确除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劳动者仍拒签外,终止固定期限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4. 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即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核算补偿金额,是计算补偿的核心法条。 5. 第十四条:约束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需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连续工作满10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提出续签的,单位拒绝则违法。 6. 第八十二条:针对到期后继续用工未及时续签的情况,明确超1个月不满1年未签需付双倍工资,满1年未签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规范了未续签的责任。 7. 第八十七条:若单位违法拒绝续签(如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却拒签),需按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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