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2026-02-10 10:52:56

1023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一、法律条文

  《刑法》第280条第1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什么是“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公章、专用章、钢印、戳记

  -公文、文件、证明、批复

  -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房产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审批文件等

  三、哪些行为直接犯罪

  -自己伪造假公章、假证件

  -修改真证件内容(变造)

  -买卖、购买、出售假证、假章

  -用假章盖假文件

  只要有制作、买卖、使用其中一步,就可能构罪。

  四、常见坑(很多人以为小事)

  -买假驾驶证、假身份证

  -刻假公章做假证明

  -伪造单位/政府文件用于贷款、结算、投标、入职

  -帮别人做假证、代刻假章

  五、关键点

  -不要求牟利,只要实施行为就够立案

  -数量少也能判刑,不是“只做一个没事”

刑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