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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普法|劳动者必知:社保5大核心法律常识
社保是法定强制险,不是“可选项”,单位与个人都不能随意放弃、规避。
一、社保是法定义务,约定无效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
-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现金补贴代替社保”协议,一律无效。
-单位不缴、少缴、漏缴,均属违法,必须补缴并承担滞纳金。
二、单位不缴社保,员工可这样维权
1.向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投诉,要求强制补缴。
2.以“未依法缴社保”为由辞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N)。
3.因未缴医保、工伤导致无法报销的,损失由单位全额赔偿。
三、社保断缴、补缴关键规则
-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5年,退休可领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医保:断缴次月停止报销;补缴后通常有等待期。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就业地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严禁挂靠代缴社保,属骗保,违法且风险极大。
四、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跨省使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实现“一卡保全家”,跨省直接结算更便捷。
五、这些行为违法,会被追责
-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
-冒用、出借社保卡,骗取医保/工伤待遇。
-单位拒不缴纳社保,情节严重可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
一句话总结:社保是底线保障,单位必须缴,个人要珍惜,维权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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