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放弃缴纳社保约定的效力(1)

2026-03-27 16: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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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原因多样,有的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的目的,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有的以“社保补贴”的方式将现金发放给员工,由员工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也有部分员工参保意愿不强,为在工作期间获得更多的现金性收益,主动不参加社会保险。但这类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时仍然约定公司无需缴纳社保的,公司可以注意下列事项:

  首先,公司与员工如约定不购买社保的,建议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约定如员工将来打算重新购买社保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给予公司合理时间处理(一般为15-30天)。此举是为了保障日后员工与公司关系紧张,其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能对此进行合理抗辩。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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