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案情简介
李某在某石油公司担任驾驶员,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4年6月,李某因车辆刹车钳更换问题与同事梁某在工作场所发生争执并打架,致梁某轻伤一级。随后,公司以李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李某认为,自己系因工作原因打架,且事后双方已达成和解,行为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并支付赔偿金。仲裁机构支持了李某的请求,但石油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石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违法,应否向李某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规章制度合法有效,李某应受约束
石油公司提交的《员工管理办法》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公示,结合《培训学习签到表》《员工学习规章制度承诺书》等证据,足以认定该规章制度合法有效,李某对其内容明知,应受约束。
李某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李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与同事打架斗殴,致对方轻伤一级,其行为符合《员工管理办法》中“在工作时间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之规定。李某主张系因工作原因引发,但现有证据显示该事件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必然联系。其事后达成和解并被撤案,并不改变打架行为已实际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事实。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用人单位为石油运输企业,对纪律性与安全性具有更高要求。李某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更违背了基本的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破坏了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解除程序合法
石油公司在作出解除决定前,先后履行了内部研究、向上级请示、向工会征求意见等程序,最终形成处理决定并书面送达李某,充分保障了劳动者的程序性权利。
综上,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石油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不构成违法解除。法院遂判决确认石油公司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
法官说法: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三项审查标准
实践中,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涉及对劳动者基本劳动权益的剥夺,法律设置了严格条件,具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审查:
规章制度的效力审查
规章制度需同时满足内容合法、程序正当、公示告知三个要件。即:经过民主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
行为严重性的实质判断
“严重违反”不能仅以规章制度列举的情形为唯一标准,还应综合考量:行为性质是否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危害后果是否对用人单位经营秩序、财产利益或声誉造成实际损害或严重威胁;劳动者所在岗位对纪律性、安全性的特殊要求;以及不同行业对违纪行为的容忍度差异等。
解除程序的合法审查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未履行通知工会等法定程序,即使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事实,解除行为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结论与启示
工作期间打架斗殴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要求赔偿金,关键在于: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劳动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程序是否合法。在本案中,由于上述三项条件均满足,公司解除合法,劳动者无权获得赔偿金。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劳动关系不仅是经济利益的结合,更是权利义务的共同体。劳动者在享有劳动权利的同时,亦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这既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劳动关系中的具体体现。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