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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还钱有“尺度”
【驻马店平舆李明律师】民间借贷因手续简便、放款灵活,成为不少群众资金周转的重要方式。然而,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是否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超出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法院支持吗?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在日常咨询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这个利率合不合法”。本文为您详细解读民间借贷的利率红线。
一、典型案例:约定月息三分,法院不支持
2019年,宋某因资金周转需求向张某借款1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三分,折算年利率高达36%。2025年,因宋某未能还清欠款,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宋某按约定利率支付剩余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约定的年利率36%远超法定保护上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最终,法院依法分段计算合法利息,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二、2026年利率红线是多少?
根据现行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以2026年最新公布的1年期LPR 3.0%计算,当前民间借贷合法年利率上限为12%。
具体来说:
年利率≤12%:合法,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约支付利息。
年利率>12%:超出12%的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超额部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均不得超过LPR四倍的保护上限;即使借款人“自愿”支付了超额利息,法律同样不予保护,超额部分可主张返还或抵扣本金。
三、关于计息范围的“全口径”规则
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以为超过12%的只是利息部分。事实并非如此。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砍头息等,全部合并计入年化利率,只要合计超过12%,超额部分无效。
砍头息——即出借人在放款时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无效。本金只按借款人实际到手的金额计算,已支付超额利息的,可以主张抵扣本金或要求返还。
四、职业放贷人的合同无效
未经金融监管许可,反复向不特定对象放贷的个人或公司,属于职业放贷人。这类放贷行为订立的合同直接无效,借款人只需返还本金,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五、遇到高利贷或套路贷怎么办?
如您遭遇高利贷或套路贷,建议如下处置:
1.明确拒还超限利息。对方要求支付超过12%的利息,直接书面回复拒绝;已付超额部分,可起诉要求返还或抵扣本金。
2.套路贷/暴力催收立即报警。保留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催收录音视频等证据;遭遇暴力、威胁、骚扰,立即报警并向法院申请保护。
3.被起诉时积极应诉。开庭时提交证据(转账记录、还款凭证、账单等),明确提出利率超限抗辩,法院会按12%上限调整利息。
六、律师提示
《民法典》第680条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高利贷”因违背公平原则、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始终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在订立借贷合同时都应当了解并遵守上述利率红线,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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