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梳理:海洋污染防治一般规定(二)

2026-05-23 15: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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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七条跨部门的重大海洋污染防治工作,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协调;协调未能解决的,由国务院作出决定。

  第三百三十八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机构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其管理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百三十九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统一发布国家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定期组织对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

生态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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