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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情人转账、找人代孕、花钱代写论文……以为是你情我愿?法律说:不保护!
“我自愿给她的,凭什么要回来?”
“我们签了代孕协议,白纸黑字,怎么不算数?”
“我花几千块请人做法事,没效果,难道不该退钱?”
这些看似“双方同意”的约定,到了法院,却被一纸判决宣告无效。
为什么?因为《民法典》里有一条“红线”——公序良俗。
今天,我们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的真实判例,一次性讲清楚:哪7种行为,法律不保护,做了可能“人财两空”。
01先搞懂:什么是“公序良俗”?
公序=公共秩序。比如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金融市场秩序。
良俗=善良风俗。比如夫妻忠诚、尊老爱幼、诚实信用、人格尊严。
《民法典》第153条明确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什么意思?
有些事,就算你情我愿、签了合同、付了钱,法律照样不认。
无效,就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02这7种行为,法院判了:无效!
第一类:危害家庭关系——给“第三者”的钱,原配能全要回
典型操作:已婚人士给婚外情人发“520”“1314”红包,或者买房买车送礼物。
法律后果: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原配起诉,受赠人应当返还。
真实案例①(最高法2025年典型案例)
崔某某与高某某系夫妻。高某某与叶某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多次转账共计73万元。崔某某起诉后,法院认定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叶某某全额返还73万元。
真实案例②(保靖法院2025年)
向某某婚内与吴某保持关系,转账18万余元。妻子张某某起诉,法院判决吴某返还13万余元(扣除了部分无法证明性质的款项)。
💡提醒:别以为“钱已经花了”“她自愿的”就能赖账。法律上,每一分不当得利,都要吐出来。
第二类:违反人格尊严——商业代孕,法律零容忍
典型操作:找人代孕,约定生男孩给几十万,预付部分费用。
法律后果:代孕协议将女性子宫和子女当作交易对象,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已支付款项可能无法追回(视双方过错)。
真实案例(兴业法院2025年)
陆某婚后20多年未育儿子,与杨某口头约定代孕,成功后支付20万元,先后预付17万余元。后杨某不履行,陆某起诉要求返还。法院认定:代孕协议违背公序良俗,无效;驳回陆某全部诉讼请求。
💡提醒:在我国,代孕被明令禁止。任何代孕金钱交易,法院都不予保护。给了就是给了,要不回来。
第三类:违反公平竞争——学术造假,合同无效钱退你
典型操作:花几万块钱找人代写、代发表论文,用于评职称。
法律后果:委托代写论文属于学术造假,违背学术诚信和公序良俗,委托合同无效。受托人应返还所收费用,但委托人可能面临单位处分。
真实案例(翁源法院2025年)
赖某委托陈某代写医学论文用于评职称,支付8万余元,陈某未交付。法院认定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判决陈某返还8万余元,同时批评了赖某的学术不端行为。
💡提醒:虽然钱能要回来,但学术造假记录可能影响职业生涯。别拿前途开玩笑。
第四类:限制经济自由——职业放贷、套现转贷,利息一分不给
典型操作:没有放贷资质,频繁借钱给不特定的人赚高息;或者刷信用卡套现后转借他人。
法律后果:职业放贷、套现转贷扰乱金融秩序,借款合同无效。只能拿回本金,利息、违约金全部不保护。
真实案例①(最高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合同无效。法院仅支持返还本金,利息不予支持。
真实案例②(广水法院2025年)
熊某某套现信用卡8.6万元转借伍某,约定高息。法院认定转贷行为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借款合同无效,只判返还本金8.6万元,利息一分不给。
💡提醒:想靠“钱生钱”赚快钱?小心本金都保不住。
第五类:危害公共秩序——租危房、当“挂名法人”,害人害己
典型操作:把危房租给别人开酒店;为了几千块“挂名费”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律后果:危害不特定公众安全或扰乱管理秩序,合同无效;挂名法人的报酬约定也不受保护。
真实案例①(最高法指导案例170号)
某物资供应站将经鉴定为危房、应尽快拆除的大楼出租给晶品酒店开宾馆,后在加固中楼房垮塌。最高法认定:租赁合同危及公共安全,违背公序良俗,无效。
真实案例②(苏州中院2026年)
黄某为某公司当“挂名法定代表人”,约定年费2万元,不参与经营。后公司涉诉,黄某被限高。黄某起诉索要挂名费,法院认定挂名行为扰乱公司管理秩序,违背公序良俗,不予支持。
💡提醒:别为了小钱当“挂名法人”,一旦公司出事,你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甚至被列入失信名单。
第六类:破坏金融秩序——明知对方赌博还借钱,本金都要不回
典型操作:在棋牌室借钱给赌客继续赌博。
法律后果:出借人明知借款用于赌博,属于不法原因给付,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本金也不支持。
真实案例(某法院2025年)
章某赌博输光后,向棋牌室老板孙某借款4000元继续赌,输光后孙某起诉。法院认定:出借款项用于赌博,违背公序良俗,驳回孙某全部诉讼请求。
💡提醒: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借钱给人赌博,就是给自己挖坑。
第七类:违反人伦道德——“以身抵债”、死亡还款、封建迷信,全不算数
典型操作:
借条写“还不上钱就以身相许抵债”;
约定“即使死了,丧葬费也要用来还债”;
花几千块请“道士”做法事挽回感情。
法律后果:将婚姻、生命、人身关系作为债务履行工具,或搞封建迷信,统统违背公序良俗,相关约定或合同无效。
真实案例①(赫山区法院2026年)
李茜向刘强借款5万元,借条写“如未还款,自愿以身相许嫁给刘强,借款视为彩礼”。后双方分手,李茜拒绝还款。法院认定:婚姻不能作为债务抵偿方式,该约定违背公序良俗无效,李茜仍应还款5万元。
真实案例②(大洼区法院2025年)
段某等人出具《还款协议》,约定“即使亡故,丧葬费也用于偿还借款”。法院认定:以死亡为履行条件,违背公序良俗,该约定无效。
真实案例③(平桂区法院2025年)
李某花3300元请“道士”唐某做法事挽回感情,事后认为无效起诉。法院认定:封建迷信服务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唐某返还3300元。
💡提醒:感情、婚姻、生命,不是交易的筹码。法律保护的是公序良俗,不是“歪门邪道”。
03行为被认定无效后,钱还能要回来吗?
很多人最关心这个问题。答案是:分情况。
情形常见法律后果
婚外赠与受赠人一般全额返还
代孕协议合同无效,已付款可能无法追回(双方过错)
学术造假委托受托人返还费用,委托人承担不利后果
职业放贷/套现转贷返还本金,利息不保护
赌博借款本金都不支持,驳回起诉
封建迷信服务服务方返还费用
危房租赁/挂名法人合同无效,按过错分担损失
简单总结:有过错的一方,别想占便宜;双方都有错,各自承担损失。
04守住底线,远离风险
公序良俗不是空话,它是《民法典》给每个人的“安全带”。
以下几条建议,帮你避开雷区:
别破坏他人家庭:不当“第三者”,不转账给“第三者”,否则原配一告,钱全得退。
别走歪门邪道:不代孕、不代写论文、不搞封建迷信、不当挂名法人。
别碰非法金融:不套现放贷,不借钱给人赌博。
别拿伦理做交易:不以身抵债,不以死亡为还款条件。
写在最后
法律保护的是诚实、善良、守规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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