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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听朋友说儿子在小区滑滑梯,刚转身接个工作电话的功夫,就听见儿子撕心裂肺的哭声。跑过去一看腿都软了——他小腿上两个深深的牙印,血顺着腿往下流,旁边蹲着一只没牵绳的金毛。
狗主人是个六十多岁的阿姨,一个劲说"我家狗不咬人,肯定是你家孩子先逗它了"。她当时又气又急,抱着孩子往医院跑,满脑子都是"千万别得狂犬病",根本顾不上跟她理论。到医院清创、打免疫球蛋白、狂犬疫苗,前前后后花了快三千块。
后来告诉了我让帮她分析一下,然后去狗主人协商赔偿,她只愿意给两千,说"不就是咬了一口吗,至于花这么多?"朋友听了我的分析,知道:她要赔的,远不止这点医药费。
处理过几起动物伤人的案子,我发现90%的人都不知道,被狗咬伤后,除了医疗费,法律还支持另外3笔赔偿。先给大家说个真实案例,我去年代理的。一个7岁男孩在小区被没牵绳的阿拉斯加咬伤,缝了12针。狗主人一开始态度也很强硬,说"我给你医药费就不错了",还反咬一口说孩子先逗狗。结果呢?最后法院判了整整15万,光精神损害抚慰金就5万。
为什么能赔这么多?关键就在《民法典》第1245条到1247条的规定。很多人以为动物伤人是"过错责任",就是狗主人有错才赔,但法律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只要你的狗咬了人,不管你有没有错,都得赔。除非能证明是受害者故意逗狗,那才能减轻责任。
更狠的是第1246条:如果狗没牵绳,就算孩子真的去逗狗了,狗主人的责任也一点都不能减。因为牵绳是法定义务,你没履行这个义务,就丧失了抗辩的权利。这条规定直接把"我家狗不咬人""是他先逗的"这些借口全堵死了。
那除了医药费,还有哪3笔钱必须要呢?
第一笔:家长的误工费。这个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的。孩子被咬伤,家长肯定要请假陪孩子去打针、换药吧?耽误的工资,狗主人必须全额赔偿。记住,一定要让单位开误工证明,保留好工资流水。
第二笔:护理费和营养费。如果咬伤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或者卧床休养,家人请假照顾的护理费,医生开了"加强营养"医嘱的营养费,都能要。别觉得不好意思,这都是法律明确支持的。
第三笔: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笔。很多人觉得"又没留下残疾,要什么精神损失",错了。孩子被狗扑倒撕咬的那种恐惧感,可能会留下长期的心理阴影,比如怕狗、怕出门、晚上做噩梦。只要能证明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说回我朋友这个事。我把法律条文和类似判例发给她让她给狗主人看了,狗主人态度立马就变了。最后除了全额医疗费,还主动赔了5天的误工费、营养费,外加两千块精神损害抚慰金,总共赔了八千多。
作为妈妈,肯定赔多少钱都弥补不了,给孩子造成的心理阴影,孩子以后可憎一听到狗叫就怕,晚上睡觉可能会突然惊醒哭着说"有狗"。所以每次看到有人遛狗不牵绳,我都特别生气——你觉得"我家狗不咬人",但对孩子来说,那就是实实在在的恐惧和危险。
也想借此机会跟所有家长说几句:如果孩子不幸被狗咬伤,千万别慌。第一,立刻用肥皂水反复冲洗伤口,去正规医院处理;第二,拍好伤口照片、狗的照片,录好和狗主人的对话,固定证据;第三,所有票据都收好,病历、缴费发票、打车票、误工证明,一张都别丢;第四,别私了!对方说给几百块私了千万别答应。
最后,也想跟所有养犬的朋友说几句。牵绳不是限制狗的自由,而是对狗负责,更是对别人家的孩子负责。你永远不知道,你松开手的那一秒,会给一个家庭带来多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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