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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追缴社保,大概要跟3个部门打交道,分别是劳动仲裁委、社保局、税务局。
首先说仲裁委,比如你要追缴2000年的社保,但是你拿不出这期间你跟公司的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你向仲裁委请求确认这期间的劳动关系。
准备材料:工资流水、个税记录、考勤打卡记录、工服、工牌、工作记录、聊天截图等,总之一切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诉求主张:
1、确认你与公司在某某时段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段必须包含社保欠缴的整个时间段;
2、如果因为公司没有缴社保而造成了损失,比如无法报销的医疗费、工伤赔偿,可以主张要求公司赔偿。
如果你有劳动合同,能够证明你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可以跳过上一步,直接找到社保局,提交申请书追缴社保。
但这里要注意的是,申请书诉求一定不要写“补缴”和“追缴”,这两者的意思和区别我在上一期文章已经讲过了。
你写“补缴”,社保部门可能会以超过年限或者要你提供各式各样的证明资料来驳回你的诉求;你写“追缴”,社保部门就会说自己不是法定征缴部门来拒绝。正确的写法是:要求社保部门核定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并依法移送税务部门征缴。(模板仅供参考)由社保部门核定了社保数额之后,再转移给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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