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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打工人在职场中会遇到这样的困境:不小心损坏公司设备、电缆,老板直接一刀切扣除高额工资,哪怕经过劳动监察调解退回部分钱款,剩余扣款依旧让人觉得不公,其实公司扣员工工资赔偿损失,有严格的法律门槛,缺一个条件扣款就属于违法。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扣除员工工资抵扣财物损失,必须同时满足三大硬性条件:第一,损坏行为是员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正常工作损耗、设备老化、第三方破坏带来的损失,员工无需承担任何赔偿;第二,公司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赔偿条款,或是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制定、全员公示过的规章制度里写明设备损坏赔付规则,口头规定不算数;第三,月度扣款额度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到手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像一次性扣除5600元整笔工资的行为,几乎都会突破法定扣款上限,本身就具备违法属性。如果对劳动监察大队的调解结果不认可,不用被迫接受,可在争议发生1年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返还违法扣除的工资。
维权时重点举证:工资发放流水、扣款通知、监察调解记录,由公司举证员工存在过错、损失实际金额、合规制度依据,举证不能则公司败诉。若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生效后对方拒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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