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说到工伤,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什么情况算工伤、什么情况不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跟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都算工伤。另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也属于工伤范围。
还有一条大家可能不太熟悉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同样算工伤。这里的"非本人主要责任"很关键,得看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如果是你自己全责或者主责,那就走不了工伤这条路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还说了几种视同工伤的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以及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到地方后旧伤复发的。这些虽然不完全是"因工作受伤",但法律上按工伤来对待。
发生工伤之后,第一步就是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拖着不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
申请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列得很清楚: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材料齐全的话,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要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十五天内就能出结果。
认定工伤之后,接下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这个鉴定结果直接跟后面的赔偿金额挂钩,所以很重要。
工伤赔偿涉及的项目不少,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具体标准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九条里都有规定。
其中,停工留薪期是个容易被人忽略的重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说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的长短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伤残等级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月数也不一样:一级伤残是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二十五个月,三级二十三个月,四级二十一个月,五级十八个月,六级十六个月,七级十三个月,八级十一个月,九级九个月,十级七个月。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现实中很多工伤纠纷都是因为用人单位不配合造成的。有的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有的拖着不申请认定,有的不支付工伤待遇。遇到这种情况,职工自己就要主动维权了。
首先,如果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可以先去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确认劳动关系后,拿着仲裁裁决书去申请工伤认定。
要是单位不给工伤待遇,比如不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不配合做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支付伤残补助金,那就只能走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的路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且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要是单位不参加保险,那所有的工伤待遇都由单位自己承担。
遇到工伤问题不知道怎么维权? 别担心,法临网为您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点击 imlaw.cn,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