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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种情形,结论不一样: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钢板没拆也可以做鉴定,前提是伤情已经稳定(一般受伤满6个月)。
1.非关节部位骨折:内固定在位完全可以直接评残,鉴定机构会扣除钢板造成的临时活动受限,只看原发损伤造成的永久性功能丧失。
2.关节位置钢板:部分鉴定机构会要求拆除钢板再鉴定;也可以先申请鉴定,同时在申请书中写明内固定在位,让法医剔除钢板影响进行评定。
3.如果医生出具证明,钢板终身不取出、不宜二次手术,则直接可以鉴定,不受拆除限制。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标准)
绝大多数地区要求必须拆除钢板之后,才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体内留存钢板一般不予受理。只有医生明确钢板终身不取的,才允许带钢板鉴定。
三、实务建议
1.想要尽快拿到赔偿、担心拆钢板后恢复变好评不上伤残:可以在伤情稳定后,直接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带钢板鉴定,同时把后续取钢板的二次手术费一并申请鉴定预估金额。
2.想要评定更高等级:建议拆除钢板休养2~3个月后再做鉴定,结果更客观,不容易被保险公司推翻。
3.若已经带钢板做出鉴定意见,对方提出异议的,法院有可能不予采信该鉴定报告。
四、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在原发性损伤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法条并未强制要求取出内固定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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