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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上当!小区地面车位根本不能买卖
不少业主买房后,会收到开发商、物业推销地面车位,声称花钱买断就能永久使用,许多住户掏钱买下,事后才得知这类车位产权本就不属于出售方,交易本身不受法律保护。
小区地面划线车位,大多划在园区公共道路、闲置空地上,这片区域的土地成本早已分摊进全体业主的购房款,属于小区公摊配套。开发商当初仅拥有房屋建设售卖权限,并未单独取得这片土地的专属产权,自然没有资格对外售卖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明确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规划配套车位、车库,也必须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求,不得对外向小区外人出售出租。
开发商私自售卖公共车位,签订的买卖协议属于无效合同,业主有权要求退还全部款项。这类车位只能由业主大会统一管理对外出租,租金扣除物业少量管理成本后,剩余收益归全体业主,用于园区设施维护、补充维修基金。
遇到物业强行售卖地面车位,业主无需妥协,可联合其他住户向住建部门投诉,也能通过诉讼确认买卖行为无效。分清不同车位的产权边界,才能避开开发商设置的消费陷阱,守住自己买房附带的共有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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