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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离世不久,催收的联系电话就可能打来,银行的信函寄到家里,甚至有人直接找上门询问情况,他生前欠的钱,到底要不要还?怎么还?
大家应该都听过这个,法条中是这样写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今天我们就结合下面这三种情形,来说一说情况,到底该怎么做?
人走了,什么都没留下?
这也是让亲属不愿见到的一种。人没了,欠了一堆外债,家里无存款,无房,没无车,只有一堆借条和借款合同。
像这样的情况,家属要明白,法律上,如果不是共同债务,你是可以不用去替他还债的。他欠的债,从他的遗产里出。没有遗产,债就到此为止了。
面对持续的催收联系,你需要保持冷静,避免做出可能被理解为愿意替他还债的承诺,逼你说“我会慢慢还”。千万不要说这个话。
对方可能想让你妥协,债务加入或者自愿承担,可不要答应。
留下了一点东西,但不够还
我们知道,继承人只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多少债务。
这种情况折磨人。人走了,留下一套老房子,一辆旧车,几万块存款。看着是有点东西,可等亲属把欠的账单拉出来一算,发现欠的钱,这些都不够还。
这时候很难做决定。要还是不要?要吧,这些东西拿到手,转手就没了,一分落不着,搞不好还得倒贴一笔公证费、诉讼费。
继承人都在法律程序上明确、正式地放弃了继承权(签了书面放弃声明),那么,继承人就不需要承担还债的责任。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继承人放弃继承后,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依法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相关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承担,继承人不再负有处理遗产偿还债务的义务。
像这种情况,如果算清楚了,发现确实是拿不到多余钱,放弃继承是理性的。
放弃继承必须在遗产处理前(通常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以书面形式作出。一旦放弃,不能再反悔。
留下的财产和债务都多,一时算不清楚
人活着的时候,都不一定跟家里交代,在外面给人做过担保?有没有民间借贷?贷款逾期了多少,跟合伙人直接的债务,有没有没收回来的款?人走了,这就成糊涂账了。
但也留下了一定财产,也不要着急做决定。
如果债主找上门,要求债主提供相关证据,对存疑债务,不要轻易承认,可以让债主去法院起诉。
有贷款的到银行调去贷款,银行流水。核算一下大概有多少债务。
如果债务远超遗产,果断放弃继承,并通知已知债主。
总之,对于遗产和债务的处理,重点在于依法先清偿债务,再进行遗产分割。
遗产分割前,应当先用于清偿债务。如果未清偿就进行了分割,已分得遗产的继承人可能需要在各自分得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继承人可以选择不对此负责,除非选择自愿偿还超过部分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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