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2026-08-11 09:06:52

822浏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武汉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老王在武汉一家三甲医院做完手术后出现并发症,怀疑是医生操作有问题,可医院一口咬定"正常风险"。想讨个说法,第一步绕不开的就是医疗事故鉴定。可鉴定到底找谁做、怎么申请、要准备什么,很多人一头雾水。这篇文章把武汉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门道讲清楚。

一、先搞清楚:医疗事故鉴定到底鉴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判案子",而是由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判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有没有违反诊疗规范、有没有过失,以及这个过失和患者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鉴定结论要回答三件事:医院有没有错、错在哪、这个错和损害结果有没有直接关系。

二、在武汉做鉴定,该找哪一级机构

鉴定不是随便找个医院做,而是由专门的医学会组织。在武汉,分两级走:

- **首次鉴定找武汉市医学会**。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不服首次结论,申请再次鉴定找湖北省医学会**。按该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不想走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直接起诉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打官司的前置门槛。你可以跳过医学会,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医疗损害鉴定。很多案子直接走这条路,省时间。

三、鉴定之前,这几件事必须先做

鉴定靠证据说话,证据没保住,后面会非常被动。

第一件事:封存病历

病历是鉴定的核心材料。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记录、病程记录等资料。按该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记住,封存要当场提,别等医院改完再说。

第二件事:保留现场实物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后果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

第三件事:死亡病例尽早尸检

患者死亡、对死因有异议的,按该条例第十八条,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七日。错过时间窗口,死因就很难查清了。

四、鉴定结论不满意,或者根本不想走鉴定,怎么办

- **对首次结论不服**:自收到鉴定书起十五日内申请再次鉴定,这是条例第二十二条给你的权利。

- **起诉后仍不服**:可以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法院认为有必要的会依法委托新的鉴定机构。

- **有些情况根本不用等鉴定**: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遗失、伪造、篡改、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病历都在手里、证据链完整的,起诉主张赔偿的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纠纷涉及专业医学判断,靠自己翻材料容易走弯路。如果你在武汉遇到医疗事故争议,拿不准该先鉴定还是先起诉,可以把病历和材料整理好,去 imlaw.cn 免费在线咨询,让专业律师帮你评估下一步怎么走。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