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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车祸交警判对方全责,结果对方两手一摊说没钱、不赔,这种事在武汉路上真不少见。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跟对方吵,吵完发现没用。其实法律早就把赔偿的顺序定死了,钱不是非得从肇事者口袋里掏。
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够的部分,再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还差的部分,才轮到肇事者本人出。也就是说,只要对方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哪怕他个人一分钱没有,保险公司的钱也跑不掉。你真正要对付的,首先是保险公司,其次才是司机。
想走理赔或者打官司,证据是命根子。第一样是交警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白纸黑字写了对方全责,这就是最硬的证据,后面保险公司想赖账都难。第二样是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住院记录,还有误工证明、护理费用、交通费票据这些。
这里提醒一句:伤情稳定了记得去做伤残鉴定,如果构成伤残,还能多拿一笔残疾赔偿金。武汉这边做鉴定一般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别拖到过了诉讼时效才想起来。
对方不赔、保险公司又推三阻四,那就别再耗了,直接起诉。起诉的时候被告要列全:肇事司机、登记的车主,还有承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一个都别落下。只告司机不告保险公司,等于自己把好拿的钱放弃了。
赔偿项目照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来: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一项项算清楚,别漏。起诉之前可以先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把对方名下的车、存款先冻住,防止他转移财产,判决下来你才好执行到位。
官司打赢了、判决生效了,对方还是赖着不给,那就要走强制执行。你拿着生效判决书去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查他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能扣的扣、能冻的冻,还会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坐高铁飞机都受影响。
要是对方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故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就不是赔钱的事了,是要吃刑事责任的。真到这一步,法院和公安都会帮你盯着他。
另外记着,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受伤或者知道权利受损那天算起(《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别因为磨蹭把时效拖过了,那就真麻烦了。
在武汉遇到车祸对方全责不赔钱,别自己硬扛。把事故认定书、病历、票据整理好,不知道怎么算赔偿、不知道告谁,来 imlaw.cn 找专业律师免费在线咨询,帮你把该拿的钱一分不少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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