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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上班期间受了伤,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找单位要说法,结果被一句"你自己不小心"顶回来,就不知道下一步该干嘛了。其实工伤认定有明确的法定流程,走对了,该赔的一分跑不掉。这篇文章把南京工伤认定的完整流程拆开讲清楚,建议收藏备用。
很多人一出事就急着跟单位理论,其实最要紧的是把证据攥在手里。
受伤后不管轻重,第一时间去正规医院治疗,保留挂号单、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这些是后面认定工伤的硬材料。同时让医院在病历里把"受伤经过"写清楚,别用"患者自述"一句话带过。
如果现场有其他工友看到,记下他们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能拍照的拍照,能调监控的调监控。单位让你签任何"私了协议""自愿放弃工伤"之类的文件,先别签,拿回来给律师看一眼再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1 年内** 提出申请。
这里有个南京工友容易踩的坑:很多单位嘴上说"我来办",拖着拖着就过了 30 天。记住,**单位不办,你自己也有 1 年的权利**,别被"等公司通知"耽误了。过了 1 年,认定申请基本就没戏了,这个期限没有商量余地。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三类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南京这边申请一般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部门,或者南京市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窗口办理。申请表在人社部门官网就能下载,填写时注意把受伤时间、地点、经过写准确,和病历对上。劳动关系证明可以是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工友证言等,能证明你在那上班的都算。材料不齐的,人社部门会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补齐后再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可以缩短到 15 日内;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 30 日。
认定结果下来之后,如果单位或者你本人对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两条路都可以走。如果认定是工伤,后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伤残待遇等赔偿事项还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提醒一句:认定工伤的前提,法律上要求受伤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像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类情形,需要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支撑,材料里别漏了。
> **如果工伤认定卡壳了,或者单位拖着不配合,别自己硬扛。** 带上你的病历和证据材料,来 imlaw.cn 免费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帮你把流程捋顺、把材料备齐,该争取的赔偿一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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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法律科普,具体案件请以最新法规和办案机关要求为准,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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