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一房多卖,即出卖人以同一房屋为标的物订立数个买卖合同,分别出售给数个买受人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合同无效的情况,数个买卖合同均应为有效合同。这是因为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其中一个购房者已经获取到该处房产的所有权证书,则该购房者与卖方签约的购房契约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撤销或无效协议。此外,如果买卖合同被确认属于可撤销范畴或者无效性质,那么这些个体将从知悉之日开始,享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的权利,以争取自己的权益。在此过程中,买房人不仅能取得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对应的利息收益,还可能获得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双倍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