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质量好吗
安置房的品质始终保持优良的水平,这主要源于其建造过程中所得到的政府支持与认可。
安置房,顾名思义,乃是政府在开展城市道路建设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之时,为了妥善安置被拆迁住户而特别打造的住房产品。
换句话说,它是由于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开发等众多因素的推动,使得被拆迁人们以及租赁者得以在此居住并使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唯有当安置房的所有权证书彻底获得之后,方能展开转让交易,此时所进行的过户操作与寻常住房的交易无异。
这其中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城市中的拆迁住户,更包括了涉及到征地及拆迁房屋的广大农民家庭。
伴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脚步的愈发迅速,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新建更多的优质安置房,以尽快地满足日益增长的拆迁户需求,这已经成为当前迫在眉睫的任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