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动迁时,以下人员通常有权利享受动迁利益: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有权参与集体土地动迁利益的分配。他们是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安置。
- 土地承包人:在集体土地上有合法承包经营权的人,有权获得因土地征收而导致的承包经营权损失的补偿。
- 宅基地使用者: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附着物所有者:附着物是指与土地或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如树木、水井、围墙等。附着物的所有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然而,具体的动迁利益分配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当地的政策法规、集体经济组织的章程、动迁协议等。在实际操作中,动迁利益的分配可能会存在争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