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架被误伤 ,谁来为这份好心买单?

2024-09-16 13: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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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一天晚上,喝了酒的阿强来找女友阿珍,结果二人在阿珍的店铺内发生争执并相互拉扯、推搡,热心邻居张大姐出于好心推门进来劝解。阿珍在争执中摔倒,张大姐见状想去搀扶,没想到阿珍继续尝试踢打阿强,导致张大姐摔倒在地受伤。就医后,张大姐被诊断为腰椎骨折,经鉴定评定为九级伤残。张大姐觉得自己作为邻居,担心阿珍一个女孩子不安全,出于好心却受伤,想让阿珍和阿强赔偿医药费,但二人觉得是张大姐多事,不愿赔偿。于是,张大姐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发当时已是深夜,阿强酒后与独自在店的阿珍发生激烈争吵,在此种情况下,原告张大姐作为阿珍的邻居,上门劝解并搀扶因情绪激动倒地的阿珍,是出于保护阿珍、避免双方矛盾冲突进一步激化的善意,亦无法预知可能受伤的后果。

  因此,原告张大姐的损失是阿珍和阿强发生冲突的行为造成,二人应各自对原告张大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阿珍、阿强各自对原告张大姐的损害后果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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