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将他人打成植物人状态时,该犯罪嫌疑人便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律规定,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素包括:
1.客体要件: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权。这不仅仅是指自然的身体,也包括了那些已经成为身体一部分的人工植入物,如人工骨、镶入的牙齿等。
2.客观要件:涉及非法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这种伤害必须是违法的,并已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人身损害。
3.主体要件:适用于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犯罪嫌疑人在实施伤害行为时,必须是出于故意的态度。
对于故意伤害罪的刑罚量定:
1.伤害程度较轻,如造成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通常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范围内。
2.若造成一人重伤,量刑起点则在三年至五年的有期徒刑之间。
3.若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伤害,导致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三年的有期徒刑,但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形除外。
此外,在确定基准刑后,还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因素来增加或减少刑罚量。对于累犯、有前科、犯罪对象为弱势人员或在特定灾害期间犯罪等加重情节,也会相应增加基准刑的比例。同时,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可以决定是否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