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25-03-28 1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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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赋予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已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况下,劳动者具有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选择权,维护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较长的劳动者的保障性待遇。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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