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交通事故: 我孩子骑电动车在上班途中,被电动摩托车撞翻在地,直接从脚上碾压过去,造成粉碎性骨折。肇事者当场逃逸。后报交警找到此人,象这种情况,我孩子该如何维权? 帮问助手:孩子医药费花了多少? 当事人:几千元 帮问助手:孩子是否有伤残等级? 当事人:还未鉴定

发布时间: 2026-06-24 23:03:34
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针对您孩子“上班途中被撞、肇事逃逸、粉碎性骨折”的情况,这属于典型的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案件,您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维权有先后顺序和关键时效,建议按以下步骤操作: --- 第一步:立即固定“工伤”证据(时效紧迫) 您孩子是在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这属于工伤。请务必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若公司不配合,您可自行携带劳动合同、病历、事故认定书等材料申报。工伤认定是获取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前提,时效严格,切勿拖延。 第二步:等待交警《事故认定书》,锁定肇事者全责 肇事逃逸属于法定严重过错,对方通常承担全部责任。待交警出具正式认定书后,您可据此向肇事者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若孩子有固定收入)、残疾赔偿金(需鉴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第三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关键节点) 切勿在治疗未终结时做鉴定,否则结论可能偏低。建议在伤情稳定、内固定取出后(通常出院后3-6个月),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粉碎性骨折大概率构成十级伤残,这将大幅提高赔偿总额。 第四步:选择维权路径——交通事故赔偿 vs 工伤赔偿 两者可同时主张,但赔偿项目有区别: · 交通事故赔偿:由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支付,涵盖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工伤赔偿:由社保基金或公司支付,涵盖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注意:医疗费不能重复报销,但残疾赔偿金和伤残补助金可兼得。 --- 核心风险提示: · 肇事者无力赔偿:若对方无保险或无财产,可能“赢了官司拿不回钱”。建议在起诉时将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并申请财产保全。 · 工伤认定时效:1年时效从事故发生日起算,若公司未在30天内申报,您务必自行申报,否则权利作废。
需要咨询什么问题,具体情况详细描述
肇事逃逸肯定是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至于说如何维权,你们可以先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伤残鉴定。呃,具体的一些天数需要结合三期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具体结果来判断,目前具体金额还无法报出。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了解一下
您好,我是京师律师事务所的,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随时沟通
孩子骑电动车被撞,情况比较复杂,关键要看孩子的年龄和双方车辆的法律属性。这直接决定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如果孩子未满16周岁,法律上属于违规骑行,会承担相应责任。 ⚖️ 首先要看“车”:是“自行车”还是“摩托车”? · 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25km/h,车重≤55kg。属于非机动车。 · 电动摩托车(含轻便型):最高时速>25km/h或车重>55kg。属于机动车。 很多看似“电驴”的车在法律上其实是机动车。如果对方车超标,责任划分会更严格;如果孩子未满18岁,骑这种车可能被认定为无证驾驶。 👶 再看“人”:孩子的年龄是核心 · 未满16周岁:法律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更别说摩托车了)。一旦出事,孩子通常要承担次要到主要责任,赔偿由监护人承担。一个案例里,15岁少年违规骑行,被判自行承担30%责任。 · 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可骑合规“电动自行车”,但骑“电动摩托车”仍属
你好,可以具体沟通一下案件的情况
你好,在的,可与我详细沟通。
对方逃逸+碾压致粉碎性骨折,维权路径很清晰,关键是把"刑事逼责+民事索赔"两条线同时走起来,别只等交警。 一、责任定性:对方基本锁定全责,且可能涉刑 行政/民事责任层面:《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除非你方有过错可减轻)——对方电动车逃逸,责任认定上几乎跑不掉全责。 刑事层面:对方骑的是"电动摩托车"(多半能鉴定为机动车),若你孩子伤情经鉴定达重伤以上,且对方负全责/主责,依《刑法》第133条+最高法院交通肇事司法解释,构成交通肇事罪,基准刑3年以下;"肇事后逃逸"是法定加重情节,升格为3-7年。 ⚠️ 但注意:最高法指导案例269号刚明确——逃逸定"全责"是行政法规则,刑法层面还要看逃逸前的驾驶行为本身是不是事故原因。如果事故主要是你孩子违规(比如突然变道)引发,对方只是逃逸,未必够得上交通肇事罪。所以刑事这条路要等伤情鉴定+事故成因查完才稳,但逃逸本身已足够让交警从重处理+商业险拒赔,谈判筹码已经在你手上。 二、立即要做的事(按优先级) 报警并催促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求交警调取沿途监控、找目击证人锁定逃逸者身份——这是所有后续索赔的根。 就医全套票据留好:门诊/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手术记录、医疗费发票、用药清单、误工证明(单位出具的工资+请假证明)、护理人员身份及收入证明。 伤情稳定后做伤残鉴定——脚粉碎性骨折大概率能评上十级或更高,残疾赔偿金是赔偿大头(按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若对方车辆鉴定为机动车且投了交强险,交强险限额内保险公司先赔(医疗费1.8万、死亡伤残18万内),赔完保险可向逃逸方追偿;若没保险或不够,直接告逃逸方个人。 医疗费紧张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三、可主张的赔偿项目 依据《民法典》第1179、1183条: 基础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孩子若未成年无正式工资,按同行业或居民服务业标准算); 伤残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拐杖、后续取钢板等); 精神损害抚慰金(骨折+逃逸情节,法院一般会支持); 若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省诉讼费。 💡 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孩子"上班途中"——若已满16周岁且是合法劳动关系,这还算工伤,可走工伤双赔。
对方肇事逃逸,依法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需要全额赔偿所有损失。同时电动摩托车若被认定为机动车,逃逸还会面临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两项维权渠道(可同时进行) 1. 交通事故民事索赔(向肇事方要钱) ① 先拿到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锁定对方全责的证据。 ② 治疗终结后,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误工、护理、营养三期鉴定,粉碎性骨折大概率能够评定伤残。 ③ 可主张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手术治疗费。 ④ 索赔顺序:先协商,协商不成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2. 工伤待遇申请(上班途中交通事故)💡 本次属于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条件。 ① 在事故发生起30日内督促单位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家属可在1年内自行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② 认定工伤后,可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报销、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③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双向主张,医疗费除外,其他项目大部分可以兼得。   三、现阶段要保存好的全部证据 事故认定书、门诊病历、拍片报告、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误工证明、工资流水、事故现场照片、对方身份信息。   四、关键提醒⚠️ 1. 一定要等伤情稳定再做伤残鉴定,不要过早鉴定。 ​ 2. 肇事逃逸全责,不需要划分过错,对方需要承担全部损失。 ​ 3. 工伤认定有一年期限,千万不要超期。
请详细讲一下相关的问题,方便为你分析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把你的问题详细说一下,我给你分析。
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问题?展开讲讲
我给你整理一份600字内、通俗、完整、可直接用于维权沟通的答复,逻辑清晰、步骤明确、贴合你家真实案情。 上班途中电动车被撞、对方逃逸维权方案 你孩子在上班途中骑行电动车,被对方电动摩托车撞击碾压脚部,造成粉碎性骨折,事发后肇事者当场逃逸,交警已查获行为人。结合法律规定,本次事故维权途径、责任认定、赔偿项目、后续步骤明确如下: 第一,对方全责且构成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直接推定逃逸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不存在责任划分争议,对方需承担本次事故全部民事赔偿。 第二,可主张全部民事赔偿项目。虽然目前医药费仅几千元,但孩子为粉碎性骨折,伤情较重,后续仍有复查费、换药费、康复理疗费等。依法可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若后期伤情恢复不佳,构成伤残,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尽快申请伤残及三期鉴定。粉碎性骨折极大概率能评定误工、护理、营养三期,部分情形可构成伤残。鉴定结果是索赔的核心依据,能大幅提升合法赔偿数额。 第四,属于工伤范畴,可双重赔付。你孩子是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本案既可向肇事司机索赔,也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伤残待遇可依法双重赔付。 第五,交警查实逃逸后,可对肇事者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若后期拒不赔偿,可凭事故认定书直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本案维权优势明确:对方全责逃逸、案件事实清晰、同时具备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双重维权路径,建议及时固定病历、票据、事故认定书,尽快启动鉴定及工伤流程,最大限度维护孩子合法权益。
遇到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情况,维权方式主要取决于您是受害者还是被认定为逃逸的肇事者。以下是针对两种不同身份的法律建议:如果您是受害者(遭遇肇事逃逸)当您遭遇肇事逃逸时,应保持冷静,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保护自身权益:紧急“自助”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情况特别紧急时,您可以采取合理措施保护自己。例如,在对方试图逃离现场时,扣留其车辆钥匙等财物以阻止其离开。注意:手段必须合理,目的是防止对方跑路并等待公权力介入,不可超出必要限度(如殴打对方、拿走其手机钱包等),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立即报警采取自助措施后,必须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请求国家机关处理。切勿自行处理或与对方发生冲突,后续是非对错应由警察和法院裁决。保留证据尽可能保留现场照片、视频、医疗记录、修车单据等,作为后续索赔的依据。
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当事人子女骑行电动车上班途中,被电动摩托车撞倒,脚部遭碾压致粉碎性骨折,肇事驾驶人事故后当场逃逸,当事人报警后交警已查获肇事方,医药费已产生数千元,尚未做伤残鉴定,咨询完整维权方案。 第一,等待交警出具正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逃逸属于严重过错行为,对方通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该认定书是索赔核心证据,妥善留存事故现场照片、就医病历、缴费票据、检查报告等全部材料。 第二,完成治疗后向交警部门申请伤残、三期司法鉴定,粉碎性骨折大概率构成伤残,鉴定结论可用来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手术费等多项赔偿,不止仅赔付已产生的几千元医药费。 第三,分渠道索赔:先和肇事方协商全部赔偿款;协商不成携带事故认定书、鉴定报告、医疗票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因属于上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还可同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实现交通事故与人伤工伤双重赔偿。 第四,肇事逃逸除民事赔偿外,交管部门可对其作出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若伤情达到重伤标准,逃逸驾驶人还涉嫌交通肇事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对应法条 1.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4.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呢?
# 律师解答 首先,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维权核心依据,肇事者肇事逃逸,通常会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以此确定对方全额赔偿义务。 赔偿维权分民事索赔与行政追责两部分。民事方面,现阶段可先主张已产生的医疗费、就医交通费;后续待伤情稳定,也就是骨折治疗终结后,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三期鉴定,明确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据此主张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全部损失。收集好医疗费票据、检查报告单、病历、电动车维修票据、交警事故材料等全部证据。 索赔可先与肇事方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肇事方要求全额承担各项损失。 行政层面,对方电动摩托车若未投保保险,所有赔偿均由肇事者个人承担;肇事逃逸交警可依法对其作出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若伤情经鉴定达到重伤标准,对方还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可同步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孩子属于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同步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中部分项目可分别主张,双重保障自身权益。
该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你可依规完成追责,依法向对方主张全部合理赔偿。 法律分析 肇事方逃逸属于法定全责情形,需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你孩子在上班途中遭遇事故,符合工伤认定的基础条件,可同步主张人身损害与工伤双重权益。目前产生的数千元医药费,以及后续的护理费、营养费等康复支出,均属于法定赔偿范畴。待治疗终结后完成伤残鉴定,若构成对应伤残等级,还可额外主张残疾赔偿金等相关项目,全部诉求均有明确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作为支撑,你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完整保护。 解决办法 第一时间留存全量证据,保管好事故认定书、全部医疗票据、诊断记录、误工相关证明,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你在治疗终结后,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交材料,完成伤残等级鉴定,固定伤残相关的核心依据。你向肇事方提交完整的损失明细,明确要求对方赔付已产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全部合理支出,留存完整的沟通记录。你同步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依托事故认定书与劳动关系证明,推进工伤认定流程,享受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若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你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依托完整证据链主张全部人身损害赔偿,拿到生效裁判后,若对方未按期履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完整追回全部损失,维护你孩子的合法权益。
您好,孩子遭遇这样的意外让人揪心,肇事者逃逸更是恶劣。针对您孩子目前在上班途中被撞且对方逃逸的情况,建议按照以下步骤依法维权: 1. 确认事故责任划分 肇事者当场逃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逃逸方通常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请务必跟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后续索赔的最核心依据。 2.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由于孩子是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若单位未申请,您和孩子可以在1年内自行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后续的工伤待遇(如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 3. 保留证据并主张全面赔偿 肇事者被找到后,您可以依法向其主张全面的民事赔偿。请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有的医疗记录、费用发票、病历及诊断证明。您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家长的误工费等。 4. 尽快进行伤残鉴定 粉碎性骨折有较大概率构成伤残。建议在孩子伤情稳定后,尽快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一旦构成伤残,除了上述费用,还可以额外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大额赔偿项目。 5. 协商或提起诉讼 您可以先尝试与肇事者(若其驾驶的是机动车,还可将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列入)协商赔偿;若协商无果,可请求交警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请尽早处理。 希望孩子早日康复,维权顺利!
首先应当留存完整病历、拍片报告、缴费票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等全部证据,向交警部门申请司法鉴定,针对粉碎性骨折伤情做人体伤残等级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项目与金额,肇事者肇事逃逸属于全责,需要全额承担全部损失,协商赔付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肇事者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所有合理损失均由其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明确,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本次事故对方肇事逃逸,无减轻责任情形,赔付义务完全归于肇事方,待伤残鉴定结论出具后,可携带事故认定书、鉴定报告、医疗单据与对方协商赔付,对方拒绝足额赔偿的,可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维权,若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孩子还可同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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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交通事故: 我骑碰坏了,一个停车场的闸栏,只有栏杆坏。他叫我赔偿2500块钱,然后当初我不拍照,不报警,他说我造事逃逸。请问我咋办
针对车辆剐蹭停车场道闸后驶离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及赔偿标准的认定,核心法律逻辑如下: 一、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定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关键点:如果您当时不知情(如未察觉碰撞),则缺乏主观故意,不构成逃逸;若明知发生事故却故意逃离,则会被认定为逃逸,面临罚款200-2000元、记12分,甚至行政拘留。 补救措施:立即返回现场并主动向管理方说明情况,可证明无逃避责任的主观恶意,极大概率能规避“逃逸”的行政处罚。 二、关于赔偿金额的合法性(财产损失界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限制:对方主张的2500元必须与实际损失相当。道闸杆本身造价通常仅为数百元。对方若索要高额“停运损失”或“人工费”,需提供完税证明及实际收入减少的证据,否则属于不当得利。 维权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七条(诚信原则),您有权拒绝支付无凭证的费用。 三、保险理赔与风险阻断 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操作:切勿在未定损前私了。若已离开现场,尽快报保险。若保险公司因“未及时报案”拒赔,您需自行承担;但若您能证明事故性质轻微且非故意隐瞒,部分法院会支持赔付。 四、涉嫌敲诈勒索的界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若对方以报警相威胁,索要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财物(如虚构主板损坏),可能涉嫌敲诈勒索。您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报警处理。 总结建议: 主动回场,表明配合态度,切断“逃逸”链条。 索要发票,坚持“无票据不付款”。 保险介入,让定损员核定“市场价”。 拒绝恐吓,对方若言语威胁高额索赔,保留录音作为反制证据。
当事人: 15周半的孩子骑着别人家电动车载着别人碰到人了,这个情况责任两家责任怎么分? 帮问助手: 孩子骑车有无过错行为?
一、基础法律前提 15周岁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驾驶电动车本身属于违规行为,驾驶员一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赔偿由驾驶员的监护人承担。 车辆车主将电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车主监护人存在明显过错,需要分担赔偿责任。乘车人一般无责。   二、两家责任划分(常规裁判标准) 1. 骑车孩子的监护人(主责):承担60%~70%赔偿责任 理由:直接操控车辆、发生碰撞,是事故直接侵权人;未成年人违法骑行电动车,是事故发生的核心原因。 2. 电动车车主的监护人(次责):承担30%~40%赔偿责任 理由:未尽车辆管理义务,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依然出借电动车,对风险放任,存在重大过错。   三、责任比例调整情形 - 如果骑车人存在闯红灯、超速、逆行等严重违章:骑车方责任上浮至70%~80%。 - 如果车主明知孩子要载人、长途骑行还借车:车主责任最高可接近45%。 - 乘车人没有指挥驾驶、干扰行车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   四、补充要点 1. 对外:两名监护人连带向伤者赔付;对内,再按照6:4或者7:3的比例分摊费用。 2.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会先划定交通事故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以此为基础划分。 3. 未成年人没有个人财产,全部赔偿款项由各自父母承担。
当事人:交通事故: 小车出险全责,伤者的伤残鉴定费一般是哪一方出的费用? 帮问助手:事故涉及的金额多少? 当事人:几千元 帮问助手:伤者具体哪部位受伤? 当事人:鉴定费2600
在你是全责方的情况下,伤者的伤残鉴定费应由你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在保险限额内),不需要你个人额外掏钱。 这个结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险公司如果拒赔是站不住脚的。 法律怎么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鉴定费属于"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伤者做伤残鉴定,是为了确定事故造成的具体损失程度(即伤残等级),这是理赔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依法维权的必要环节。 各地法院判例一致支持: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包括贵州高院、吉林省长安网公布的案例等)均依据《保险法》第六十四条,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以"合同约定不赔"或"属于间接损失"为由的抗辩,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关于"2600元"的补充说明 这个费用合理:司法实践中,伤残鉴定的费用一般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2600元在合理范围内,属于正常的鉴定成本。 最终承担方:如果伤者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依法判决鉴定费由败诉方(即你方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只要鉴定结论被法院采纳,这笔费用就应由保险公司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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