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让车碰了他全责,没有骨折就没住院那也得养一个月才能工作,对方说误工费只能每天给100元就给五到十天的合理吗?

发布时间: 2026-05-26 08:21:20
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你好!这是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的
正常来讲,通常是不合理的,小需要根据你实际的损失来,如果说不能确定,可以走鉴定,但是对方提出的这个每天100块5到十天的金额,还是相对较少的
你好,可以沟通。
对方的说法完全不合理,你绝对不要轻易答应。 对方提出的“每天100元,只赔5-10天”,不仅金额远低于法定标准,时间上也极其不合理。对方这么说是为了利用信息差,用最低的成本“打发”你。 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是根据你的“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而不是对方随口说的。
你好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向我进行咨询
你好,我是卢律师,有什么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你好我是林律师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
您好,为了提供更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叙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涂伟律师。
需要咨询什么问题,具体情况详细描述
可以详细咨询一下,具体什么问题。
这个建议你在医院开出相关的休息,因病的天数或者也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法院司法鉴定来确定一刀终结需要休养多少天,如果达到一个月以上,那么他就给五到十天是不合理的
您好,请详细介绍一下您的案情和诉求…以便于更好为您服务…
您好,请详细介绍一下您的案情和诉求,以便于更好为您解答!
你好,误工费需要证明,按照你的具体收入计算。
对方提出的“每天100元、只给5到10天误工费”的方案不合理,误工费应按你实际误工天数和收入标准计算,可凭医嘱和收入证明主张足额赔偿。
是否合理要看你的鉴定报告,如果你做了鉴定,你的误工期超过10天的话,那么对方只给10天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你的收入每天超过100元,他以100元的标准赔给你也是不合理的
如果起诉,误工费需要提供工资流水,你看你实际工资如果比100元高,可以按实际主张
误工费的计算有两个核心要素:误工天数 和 每日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一、误工天数怎么计算? 误工天数根据以下几种情况确定: 情况 误工天数的确定方式 一般受伤 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病历、出院小结、医嘱建休证明) 伤情较重、持续误工 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未构成伤残 以医院建议的休息时间为准 注意: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如果受害人出院后立即恢复工作,即便医生建议休息,也可能按实际误工天数计算。 二、每天赔多少钱?(分三种情况) 情况一:有固定收入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 = 实际减少的日收入 × 误工天数 · 要提供的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 注意:需要证明的是"实际减少"的收入,不是正常工资 案例:王某月收入2800元,受伤后单位每月只发1000元基本生活费,误工3个月,可主张:(2800-1000)×3 = 5400元 情况二: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 误工费 = 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 365天 × 误工天数 情况三: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近三年收入 误工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 365天 × 误工天数 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参考当地统计局发布的行业平均工资数据。 三、一个完整计算示例 假设你在福建省,因伤住院10天,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30天,共误工40天: 你的情况 计算公式 可主张金额 有固定工作,月薪6000元,单位照发工资 实际减少收入为0 0元(无损失则无赔偿) 有固定工作,月薪6000元,单位扣发工资 6000÷30×40 约8000元 无固定收入,无法证明收入 参考福建省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763元/年:58763÷365×40 约6440元 重要提示:如果单位在你休假期间照样发工资,说明你实际收入没有减少,这种情况下不能主张误工费。 四、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 证明误工天数的证据:病历、出院小结、医院出具的建休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 2. 证明收入标准的证据: · 有固定收入: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单位盖章的误工证明 · 无固定收入:近三年收入证明,或申请按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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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什么情况?有什么问题?
对方提出的误工费标准及期限均不合理,您有权拒绝该方案并主张法定赔偿。 关于误工期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误工时间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您因伤需休养一个月方能恢复工作,该一个月期间均应计入误工期,对方仅认可五至十日缺乏任何医学及法律依据。 关于误工费标准,如您有固定收入,应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您无固定收入,可参照您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收入状况,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方主张每日一百元,若该金额显著低于您实际日收入或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标准,您完全有权要求按法定标准补足差额。 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措施:第一,要求主治医生在诊断证明中明确写明建议休息的具体时长,该证明系主张误工费的核心证据;第二,整理您受伤前的工资流水、纳税记录或劳动合同,用以证明您的实际收入水平;第三,如对方系机动车肇事且负有全责,其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您可直接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切勿在未充分评估自身实际损失的情况下草率接受对方的不合理方案。
对方提出的误工费数额及天数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必须拒绝并坚持按实际损失索赔。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的认定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并非由责任方随意指定。误工时间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即便你没有住院,只要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假条明确建议休息一个月,法律即认定误工时间为三十天。对方主张的五到十天没有任何医学依据,属于规避赔偿义务的行为。 关于金额,如果你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应当按照你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即月薪除以出勤天数所得的日薪。如果你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你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证明三年收入,应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方提出的每天一百元属于极低标准,通常远低于目前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对方承担全责,法律强制要求其赔偿你因伤导致的所有直接收入损失,不存在讨价还价的空间。 解决办法 你必须通过固定证据来锁死对方的赔偿数额。首先,要求诊治医院出具明确的病假条或诊断建议书,证明你需要休息三十天,这是确定误工时间的唯一合法证据。其次,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或个税完税证明,以此核算你真实日工资。如果你的工作收入是以现金发放或无法提供书面证明,你应该查询当地统计局发布的同行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这通常远高于每天一百元。 在索赔过程中,先行与对方保险公司理赔员对接。告知对方你拥有完备的医疗假条和收入凭证,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足额赔付。如果对方车辆未投保商业险或拒绝配合,你应当通过交警部门调解,坚持要求按天数和实际日薪相乘得出的总额进行赔付。对方若坚持只给五到十天的费用,你可以告知其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由于责任划分明确,法院会直接采信医院的休假建议和你的合法收入证明。此外,除误工费外,你还应一并要求对方支付交通费、医疗费以及营养费。只要你手中持有休假证明和收入依据,对方必须依法全额买单,任何私下划定的低额标准在司法程序面前均不具备效力。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的计算需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具体如下:确定误工时间若未构成伤残,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等载明的住院治疗时间和医嘱休息时间确定,即:误工时间=住院治疗天数+医嘱休息天数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需以司法鉴定意见或医疗机构证明为准。确定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纳税证明等,证明因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金额。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无固定收入:若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误工费=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时间。若无法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误工时间示例:若受害人月工资6000元,因事故误工30天,单位出具证明显示误工期间未发工资,则误工费=6000÷30×30=6000元。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000元,误工60天,则误工费=72000÷365×60≈1183.56元。需注意,误工费计算需以合法有效的证据为基础,建议及时收集病历、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以便主张权益。
按照你说的这种情况,这个误工费显然过低,如果不能协商,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你好,在的,可与我详细沟通。
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我是李律师,诉求可以详细讲一下
对方方案不合理,误工时间以医院医嘱休养一月为准,误工费按你实际日均收入核算,无收入证明参照广东行业日均工资,协商不成可凭病历、误工证明向交警调解或起诉主张足额赔付。
你好,标准和天数都不够合理,实在谈不好可以直接起诉。只是麻烦一些。
你好,可以具体沟通一下案件的情况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了解一下
您好,对方提出的“每天100元、只给5到10天”这个方案,在法律上通常是不合理的。您完全有权利主张更高的误工费和更长的误工时间。 针对您的情况(没有骨折、没住院、需要休养一个月才能工作),误工费的计算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误工时间和收入标准。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一、关于误工时间:一个月是合理的 对方只愿意给5到10天的误工费,这个说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也就是说,您需要去医院让医生开具一份诊断证明或病假条,上面明确写明“建议休息X天”或“需休养一个月”。只要医生开具了“建议休养一个月”的证明,您就有权主张一个月的误工费,而不是对方说了算的5到10天。 特别提醒: 就算没有骨折,软组织挫伤、肌肉拉伤等也需要时间恢复,医生开具的休养证明就是最直接的证据。请务必去医院拿到这份证明。 二、关于误工费标准:每天100元很可能偏低 误工费的标准不是由对方或保险公司任意设定的,而是根据您的实际收入来定的。具体分三种情况: 情况一:您有固定工作(最常见) 误工费按照您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计算公式是:月总收入 ÷ 21.75天(月平均工作天数) = 每日误工费。 举例:如果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每天的误工费大约是230元(5000÷21.75)。对方的100元/天就明显不合理。 需要准备的证据:劳动合同、最近3-6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和收入减少证明。 情况二:您没有固定工作(如打零工、退休后返聘等) 按照您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无法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情况三:无法提供任何收入证明 如果实在无法证明您的收入,法院可能会参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或类似的行业平均工资来计算。在大多数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天也在80-120元左右,行业平均工资通常会更高。建议您查询一下河北省上一年度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很可能远高于100元/天。
对方给出的方案(每天100元、只给5-10天)非常不合理,完全不要接受。 你的情况在法律上完全有权主张一个月的误工费,并且是按你实际损失计算,而不是对方随口说的数字。 一、为什么对方方案不合理? 误工天数:没有骨折不代表不需要休养。软组织挫伤、韧带拉伤等同样需要时间恢复。医生建议休养一个月,这就是法定的依据。对方说5-10天纯属无理压价。 误工费标准:每天100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误工费按你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是固定数字。 二、你应该怎么主张? 第一步:拿到关键证据——医嘱休养时间 立刻去医院复诊,让医生在病历或诊断证明上明确写明:“建议休息一个月”或“休养30天”。这是你索赔一个月的核心证据。 第二步:计算你真实的日平均工资 有固定工作:提供过去6-12个月的银行流水或个税APP截图,算出日均收入。例如月薪6000元,日薪约275元,就按275元/天主张。 打零工/现金收入:参照当地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可以查你当地统计局发布的数据。 无固定工作: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多数城市在2000-2500元/月,日薪约70-110元)。即便如此,也比你接受对方100元/天更合理,因为天数是一个月而不是5天。 三、对方不赔怎么办? 走保险理赔:对方全责,他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可以赔付误工费。你把病历、诊断证明、收入证明交给他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标准赔付。通常比对方个人赔得更爽快。 报警/起诉:如果协商不成,保留所有证据,去事故发生地交警队要求调解,或直接起诉到法院(诉讼费很低,几千元的案子只要25元)。法院百分百支持你按实际损失和医嘱休养期计算。 总结:不要接受100元/天×5-10天。你的合法主张是:日均实际收入 × 30天(以医嘱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方提出的误工费赔偿方案是否合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误工天数合理性误工时间应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若医生明确建议休息一个月,且无证据表明该建议不合理,对方仅同意赔偿5-10天,通常不合理。若对方质疑误工天数,可要求其提供专业鉴定或合理依据,否则法院一般会采信医疗机构的证明。每日误工费标准合理性有固定收入者:误工费应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受害人能提供工资流水、单位证明等,证明月收入高于100元/天,对方按100元/天赔偿不合理。无固定收入者:若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若当地行业平均工资高于100元/天,对方按100元/天赔偿可能偏低。建议:收集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息证明、工资流水、单位误工证明等证据,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实际误工天数和合理收入标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判决。
把你的问题详细说一下,我给你分析。
热门问答
当事人: 两非机动车相撞 我方正常行驶自己道路 对方小路直接开出来相撞怎么分责任 帮问助手: 事故有无造成人员受伤? 当事人: 交通事故:非机动车相撞。两方都是电动三轮车。我方正常行驶主路 对方小路开出。我方来不及刹车 帮问助手: 此次事故涉及赔偿金额多少? 当事人: 有人受伤
两电动三轮车主次路相撞责任划分及处理方案 一、定责法律规则 依据道路通行相关法规:支路驶出车辆必须避让主路正常通行车辆,支路车辆负有减速、观察、礼让的法定义务。 责任划分标准 1. 你方全程无违法行为(无超速、占道、分心,发现险情后及时制动仍避让不及) 对方从小路突然驶出未礼让,是事故主要过错,交警一般认定对方主要责任(70%-100%),你方无责或次要责任。 2. 你方存在轻微违规(超速、未留意路口等) 对方未礼让仍是核心过错,依旧判定对方主责(60%-80%),你方承担剩余次要责任。 补充:人员受伤仅影响后续赔偿金额,不会变更事故责任比例。   二、现场与事故处理步骤(有人受伤) 1. 固定现场证据 拍摄路口全景、两车碰撞位置、地面刹车痕迹、车辆受损、伤者伤情;留存现场目击证人信息。 2. 交由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 完整客观陈述事发经过:自身沿主路正常行驶,对方从支路突然驶出,制动不及发生碰撞,现场有人受伤。事故认定书是赔偿划分的法定凭证,对责任判定有异议,可在文书出具后三日内申请复核。 3. 损失赔偿分摊 双方均为非机动车,不存在交强险赔付,全部损失(医疗费、修车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直接按照认定书划定的责任比例各自承担;若伤者构成伤残,额外对应伤残相关赔偿按比例分摊。   三、有利于己方的举证材料 1. 地面刹车痕迹,证明事发时已采取紧急制动措施; 2. 目击证人书面证词,佐证对方支路驶出未减速观察; 3. 无逆行、超速、占道等违规行为的相关佐证; 4. 路口路况照片,支路让行义务不因无警示标识免除。   四、关键注意事项 1. 不建议当场私下和解:有人受伤易产生后续复查、康复、伤残相关费用,私下和解极易引发二次纠纷。 2. 车辆鉴定风险提示:若电动三轮车参数超出非机动车标准被认定为机动车,定责核心规则(支路让主路)不变,对方依旧大概率承担主要责任。 3. 费用凭证留存:完整保管病历、缴费单据、检查报告、维修票据,作为核算赔偿的依据。 附:向交管人员陈述事实标准话术 本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在主路正常直行,无超速、占道行为。对向车辆从小路路口突然驶出,我发现后立刻刹车,但距离过近避让不及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现场保留完整痕迹与证人。
当事人: 您好,电动自行车占机动车道被开门杀机动车全责合理吗 帮问助手: 事故有无人员受伤? 当事人: 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占机动车道被开门杀机动车全责合理吗 帮问助手: 电动车人有无受伤? 当事人: 有受伤
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被“开门杀”的赔偿责任划分,需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结合《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按“保险先行赔付、按过错比例分担”的原则进行划分。具体划分如下:一、赔偿责任划分原则1.保险先行赔付(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开门杀”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首先由机动车投保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付。若保险已足额赔付,受害人无需再向个人追偿。2.个人按过错比例分担(保险不足部分)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开门人)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按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赔偿责任。若机动车驾驶人与乘车人共同侵权,需承担连带责任,内部按过错比例划分。二、各方责任划分情形1.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责任(按过错比例减责)全责/主责:若电动自行车严重违规(如严重超速、逆行)且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机动车一方责任相应减轻。次责/无责:若电动自行车仅因“占用机动车道”违规,但该违规与“开门杀”无直接因果关系(即机动车违规停车且开门撞到正常行驶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可能无责或仅承担次要责任。2.机动车驾驶人责任(按过错比例担责)主责/同责:若机动车驾驶人存在违规停车(如未在规定区域停车、未紧靠路边)且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未提醒乘客观察后方),与乘客的过错相结合导致事故,驾驶人需承担主要或同等责任。无责:若机动车驾驶人合规停车(紧靠路边、合法停车)且已尽到安全提醒义务,仅因乘客未观察贸然开门导致事故,驾驶人无责,由乘客承担全部责任。3.机动车乘车人责任(按过错比例担责)主责/同责:若乘客开门时未尽到观察义务(未观察后方来车)且撞到正常行驶的电动车,乘客需承担主要或同等责任。全责:若驾驶人合规停车且已尽提醒义务,乘客仍贸然开门导致事故,乘客承担全部责任。三、责任划分依据交警部门认定:交警部门根据各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划分赔偿责任的核心依据。司法裁判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乘车人开车门致他人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保险应予赔付;不足部分,由驾驶人和乘车人按过错比例分担。
当事人:交通事故: 我骑碰坏了,一个停车场的闸栏,只有栏杆坏。他叫我赔偿2500块钱,然后当初我不拍照,不报警,他说我造事逃逸。请问我咋办
针对车辆剐蹭停车场道闸后驶离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及赔偿标准的认定,核心法律逻辑如下: 一、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定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关键点:如果您当时不知情(如未察觉碰撞),则缺乏主观故意,不构成逃逸;若明知发生事故却故意逃离,则会被认定为逃逸,面临罚款200-2000元、记12分,甚至行政拘留。 补救措施:立即返回现场并主动向管理方说明情况,可证明无逃避责任的主观恶意,极大概率能规避“逃逸”的行政处罚。 二、关于赔偿金额的合法性(财产损失界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限制:对方主张的2500元必须与实际损失相当。道闸杆本身造价通常仅为数百元。对方若索要高额“停运损失”或“人工费”,需提供完税证明及实际收入减少的证据,否则属于不当得利。 维权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七条(诚信原则),您有权拒绝支付无凭证的费用。 三、保险理赔与风险阻断 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操作:切勿在未定损前私了。若已离开现场,尽快报保险。若保险公司因“未及时报案”拒赔,您需自行承担;但若您能证明事故性质轻微且非故意隐瞒,部分法院会支持赔付。 四、涉嫌敲诈勒索的界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若对方以报警相威胁,索要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财物(如虚构主板损坏),可能涉嫌敲诈勒索。您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报警处理。 总结建议: 主动回场,表明配合态度,切断“逃逸”链条。 索要发票,坚持“无票据不付款”。 保险介入,让定损员核定“市场价”。 拒绝恐吓,对方若言语威胁高额索赔,保留录音作为反制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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