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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以下是主要差异:
法律地位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非法人组织,其财产由合伙人共有,对外责任由合伙人承担。
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财产权,能以公司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与公司财产严格分离。
责任承担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
设立条件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需2人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需2-50人且至少1名普通合伙人。设立文件为合伙协议,名称中需标明“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字样。
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1-50人,需制定公司章程,名称中需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可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出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无需法定评估。
有限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出资形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评估且可转让的财产,非货币出资需经法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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