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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要约是订立合同的方式。
交叉要约(又称交错要约),是指在当事人采用非对话方式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向相对人发出要约,正好相对人也向其发出一份内容一致的要约。交叉要约之所以被归入“要约—承诺”以外的其他方式,是因为在“要约—承诺”方式中,被评价为承诺的意思表示的发出时间须在要约到达之后,须是受要约人了解了要约的内容后作出接受该要约的意思表示。除时间因素及因此所带来的差异外,交叉要约与普通的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没有区别。交叉要约的发生纯属巧合,因而其在实务中发生的概率极低。我国学者大多承认交叉要约属于订立合同的方式,承认此种情况下可以成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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