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6 09:19:34
980浏览
综合咨询
第三十三条普查办公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农业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做好农业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并在农业普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有关农业普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
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做好农业普查资料部门间共享和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等工作,并对农业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和应用。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农业普查结果,对有关常规统计的历史数据进行修正,具体办法由国家统计局规定。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23183浏览
2025年10月21日
10114浏览
2025年02月24日
9784浏览
2024年07月24日
9389浏览
2025年09月20日
8524浏览
2024年09月05日
802浏览
08月22日
979浏览
972浏览
881浏览
851浏览
08月21日
936浏览
929浏览
877浏览
969浏览
828浏览
08月20日
咨询 龚永青律师
擅长 综合咨询 问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