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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要回差额,这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我帮你把关键点算清楚、说透:
一、先算清楚你少拿了多少钱
你的情况:
-工伤前月平均工资:4300元
-停工留薪期工资(公司按基本工资发):2400元/月
-停工留薪期:6个月
差额计算:
(4300-2400)×6=11400元
这11400元就是公司少发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你应得的工伤待遇。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你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全部货币收入),不是仅指基本工资。
三、怎么要回这笔差额?按步骤来
1.先和公司协商
拿着你的银行流水、工资条,和HR/老板沟通,明确告知: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4300元/月发放,要求补足差额11400元。
2.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工资流水,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公司限期补足差额。
3.投诉无果,申请劳动仲裁
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写: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人民币11400元。
仲裁免费,且对劳动者倾斜保护,你胜诉概率很高。
四、关键提醒
-你需要保留好工伤认定书、停工留薪期确认文件、工伤前的工资流水、公司发工资的银行记录,这些是核心证据。
-劳动仲裁时效是1年,从你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别拖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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