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有哪些?(一)

2026-05-15 11:50:22

947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和权限如下:一、主要职责接管债务人财产与资料接管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确保债务人财产和经营资料的完整受控。调查与报告财产状况对债务人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资产、负债情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报告。决定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包括人员留任、内部制度调整、日常管理安排等,确保破产程序推进期间债务人的运营秩序稳定。决定日常开支决定债务人的日常运营开支、破产费用支出等其他必要支出,所有开支需符合破产程序的规定,并接受法院和债权人的监督。决定营业事宜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根据债务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核心判断标准是是否有利于提升债务人财产价值、维护债权人整体利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是否继续营业由债权人会议表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