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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包工头接活时碍于情面,没有和发包人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价格和付款方式。结果工程干完了,对方翻脸不认账,说没有合同就不给钱。这种情况下,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答案是:可以,但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口头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在济南某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承包人与发包人仅通过微信沟通确定了施工内容和价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以未签合同为由拒绝付款。承包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现场施工照片、材料采购单据以及发包人部分付款的银行流水等证据,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合同关系,判决发包人支付全部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侯法政律师提醒,建设工程领域口头合同风险极高,建议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工程范围、计价方式、付款节点和违约责任。如果确实没有书面合同,务必在施工过程中有意识地保留往来函件、签证单、会议纪要、付款记录等证据,这些材料在诉讼中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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