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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后辞职,分两种情况:自己主动辞vs单位解除,补偿完全不一样(《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规则)
一、先说结论(最关键)
1.员工自己主动辞职(个人原因):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
2.医疗期满,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单位辞退你:有N倍经济补偿金,还可能+医疗补助金
3.医疗期满后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你被迫离职:可争取补偿
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6条、47条
1.单位合法解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必须给补偿
第40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付代通知金(+N),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补偿:
-经济补偿金:N=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同时:按劳动部规定,重病/绝症还可额外给6–12个月医疗补助费
2.员工个人主动辞职(无单位过错)→无补偿
-医疗期满,身体好了自己走:无补偿金
-医疗期满身体不好,但你以个人原因写辞职:无补偿金
3.单位有过错(欠薪、不交社保、违法调岗逼你走)→主动辞也能要N
比如:医疗期满单位不发工资、停社保、违法降薪,你以此为由辞职,可主张N倍经济补偿。
三、实操判断(对照你情况)
情形A:医疗期满,公司让你回去上班,你自己不想干辞职
👉无补偿
情形B:医疗期满,医生说仍不能上班,公司辞退你
👉N+可主张医疗补助费
情形C:医疗期满,公司调岗你干不了,公司逼你主动辞职
👉不要写个人原因辞职,可协商解除拿N;公司违法辞退可拿2N赔偿金
四、医疗补助费(重点,很多人不知道)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动者患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般疾病:发给不少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重病:增加不低于50%
-绝症:增加不低于100%
五、建议怎么做(不踩坑)
1.不要随便写“个人原因辞职”
2.保留:病假单、病历、医疗期满通知、沟通记录
3.若单位要你走:优先谈协商解除,拿N
4.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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