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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性质
取得发包人同意、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等条件下的分包是一合法的施工组织方式,是受法律允许和保护的。
转包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无论采取何种形式,转包行为本身都是违法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承包范围
分包中总承包人通常是将消防、装修装饰、劳务作业等专业性较强或非主体结构的工程交给第三方完成。
转包是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全部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后以分包的名义交由第三方进行施工。
三、责任认定
分包模式下,总承包人需要对整个工程负责,分包人就其分包的工程向总承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总承包人和分包单位需要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转包中的转包人往往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实质上退出了工程的施工和管理,也需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四、现场管理
分包模式下,总承包人须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实质性的组织和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并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等本单位人员。
转包中,转包人通常不派驻主要管理人员、派驻的人员与承包单位没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关系。转包人往往是“只收钱、不管理”,由接受转包的第三方独立完成全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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