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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们定西、陇西、漳县、通渭、渭源等地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我经常遇到当事人跑来诉苦:“李律师,对方全责,但他只买了交强险,现在撞了人又没钱赔,我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了?”
遇到这种对方“耍赖”或者确实经济困难的情况,大家千万别慌。法律早就给咱们留了后路,这一招叫做“代位追偿”。
先给大家交个底,对方虽然只有交强险,但交强险是法定强制保险,无论他个人有没有钱,保险公司都必须在限额内先行赔付。目前交强险的限额是:医疗费最高赔1.8万,死亡伤残最高赔18万,财产损失最高赔2000元。
但现实中,稍微严重点的事故,损失往往远超这个数。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对方又拿不出钱,怎么办?这时候,如果你自己的车买了“车损险”,就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简单来说,就是让你的保险公司先把你的修车钱垫付给你,然后你把向对方追债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的法务团队去起诉对方要钱。这样你就不用天天跟对方扯皮,能最快把车修好。
不过,作为专业律师,我必须给大家提个醒,代位追偿虽然好用,但有两个关键前提和注意事项:
第一,代位追偿只适用于“财产损失”(比如车辆维修费、施救费),不能用于人身伤害的赔偿。人伤部分的超额费用,还是得通过法院起诉对方来主张。
第二,代位追偿算作你自己出险一次。如果你的车只是轻微剐蹭,修车只要几百块,走代位追偿可能会导致你第二年的商业险保费上涨。所以在申请前,一定要先算算保费上涨和修车费哪个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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